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80

BE80.为了证明他

BE80.为了证明他们的上述主张,我将引用《协和信条》(n.9)的以下内容,以免有人认为上述指控是不正当的。十诫的第二块石版中规定的行为是民事责任,是人们自己能做到的外在敬拜;以为凭这些行为可以称义,是个愚蠢的想法(p84,85,102)。应将好行为完全排除在因信称义之事以外(p.589,590,591,704-708)。好行为绝不会成为称义的理由(p.589,702,附录p.62,173)。好行为不能保守救恩也不能保守信心(p.590,705,附录p.174)。悔改也无济于因信成义(p.165,320,附录p.158)。悔改仅仅在于向上帝祷告,承认福音,表达感谢,服从管治,并顺从呼召(p.12,198,附录p.158,159,172,266)。生命的更新同样也与称义无关(p.585,685,688,689,附录p.170)。过顺服的全新生活的热心既无济于信心,也无济于称义(p90,91,690,附录p167)。重生之人不在律法之下,而是从其束缚中解脱出来,他们只在律法之中并在恩典之下(p.722以及别处)。重生之人的罪被基督之功所遮盖(p641,686,687,719,720)。除了这些以外,还有许多其他类似的段落。由此可以看出,所有新教徒,福音派也好,改革宗也罢,都同样教导唯信称义(如上所示n.17,18)。

圣治 #138

138.⑷没有人能在

138.⑷没有人能在缺乏理性和自由的状态下被改造。前面(78-81节)说明,除了人出于自由照着理性所做的外,没有什么东西能成为他的一部分。这是因为自由属于意愿,理性属于理解力。当人出于自由照着理性行动时,他就是出于意愿通过理解力行动;凡结合在一起的两者所行的,都会成为人的一部分。既然主的旨意是人要被改造和重生,以便他可以拥有永生或天堂的生命,并且没有人能被改造和重生,除非良善被归给他的意愿,以至于好像是他自己的,真理被归给他的理解力,以至于也好像是他自己的;既然除了出于意愿的自由照着理性所做的外,没有什么东西能被归给任何人,那么可推知,没有人能在缺乏理性和自由的状态下被改造。缺乏自由和理性的状态有很多,但它们一般可归纳为以下几类:恐惧、不幸或突发事件、精神疾病、严重的身体疾病和理解力瞎眼的状态。我需要详细说明每种状态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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