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80.为了证明他们的上述主张,我将引用《协和信条》(n.9)的以下内容,以免有人认为上述指控是不正当的。十诫的第二块石版中规定的行为是民事责任,是人们自己能做到的外在敬拜;以为凭这些行为可以称义,是个愚蠢的想法(p84,85,102)。应将好行为完全排除在因信称义之事以外(p.589,590,591,704-708)。好行为绝不会成为称义的理由(p.589,702,附录p.62,173)。好行为不能保守救恩也不能保守信心(p.590,705,附录p.174)。悔改也无济于因信成义(p.165,320,附录p.158)。悔改仅仅在于向上帝祷告,承认福音,表达感谢,服从管治,并顺从呼召(p.12,198,附录p.158,159,172,266)。生命的更新同样也与称义无关(p.585,685,688,689,附录p.170)。过顺服的全新生活的热心既无济于信心,也无济于称义(p90,91,690,附录p167)。重生之人不在律法之下,而是从其束缚中解脱出来,他们只在律法之中并在恩典之下(p.722以及别处)。重生之人的罪被基督之功所遮盖(p641,686,687,719,720)。除了这些以外,还有许多其他类似的段落。由此可以看出,所有新教徒,福音派也好,改革宗也罢,都同样教导唯信称义(如上所示n.17,18)。
131.由此可见,神迹所诱发的信仰不是真正的信仰,而是说服,或二手信仰。因为它里面没有任何理性的东西,更没有任何属灵的东西;事实上,它只是没有一个内在的一个外在。这适用于一个人基于这种说服性信仰或二手信仰所做的一切事,无论他是否承认神,是在家里还是在教会敬拜祂,或是行善。当唯独一个神迹把一个人引向承认、敬拜和虔诚时,他是出于属世人,而不是属灵人行动。因为神迹是通过一种外在途径,而非一种内在途径,因而是从世界,而不是从天堂赋予信仰。主只通过一种内在途径,也就是通过圣言,以及基于圣言的教义和讲道进入人。神迹因关闭这条途径,故如今不再发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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