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80.为了证明他们的上述主张,我将引用《协和信条》(n.9)的以下内容,以免有人认为上述指控是不正当的。十诫的第二块石版中规定的行为是民事责任,是人们自己能做到的外在敬拜;以为凭这些行为可以称义,是个愚蠢的想法(p84,85,102)。应将好行为完全排除在因信称义之事以外(p.589,590,591,704-708)。好行为绝不会成为称义的理由(p.589,702,附录p.62,173)。好行为不能保守救恩也不能保守信心(p.590,705,附录p.174)。悔改也无济于因信成义(p.165,320,附录p.158)。悔改仅仅在于向上帝祷告,承认福音,表达感谢,服从管治,并顺从呼召(p.12,198,附录p.158,159,172,266)。生命的更新同样也与称义无关(p.585,685,688,689,附录p.170)。过顺服的全新生活的热心既无济于信心,也无济于称义(p90,91,690,附录p167)。重生之人不在律法之下,而是从其束缚中解脱出来,他们只在律法之中并在恩典之下(p.722以及别处)。重生之人的罪被基督之功所遮盖(p641,686,687,719,720)。除了这些以外,还有许多其他类似的段落。由此可以看出,所有新教徒,福音派也好,改革宗也罢,都同样教导唯信称义(如上所示n.17,18)。
(二)没有人能从自己行出真正为良善的善事
Life9.迄今为止,几乎没有人知道他所行的良善是出于自己,还是出于神,因为教会将信与仁分离了,而良善与仁有关。一个人施舍穷人,救济穷乏的人,捐赠礼拜的场所或教堂和医院,关注教会、国家和同胞的福祉,勤去礼拜的场所,在那里虔诚地听道并祷告,阅读圣言和宗教经籍,思想救恩,却不知道他做这些事是出于自己还是出于神。他既可以出于神做这些事,也可以出于自己做这些事。如果他出于神做这些事,它们就是良善;如果他出于自己做这些事,它们就不是良善。事实上,还有一些出于自己所行的良善明显是邪恶,如伪善,其目的是欺骗和诡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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