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79.根据上述预言,今天的基督徒众教会中存在着如此浓重的黑暗,以至于白天没有来自太阳,夜间没有来自月亮和众星的光,完全归因于唯信称义之教条;因为该教条断言:信是得救的唯一途径;信的流入、进程、内驻、运行和功效,迄今为止没有谁见过任何迹象;十诫的律法、義、好行为、悔改、生命的追求等都不是信的理由,或者说,与信没有丝毫关系;因为该教条断言,信了之后,这些事会自然而然地发生,对持守信仰或获得救恩没有丝毫用处。此外,这一教条还声称:唯信赋予重生之人、也就是赋予那些已经获得此信的人充分的自由,从而使他们不再受律法的约束;还有,基督在父上帝的面前遮盖了他们的罪,就像它们未被发现,于是父上帝宽恕了他们,并为他们冠以更新、圣洁和永生。这些以及其它许多性质相似的观点是该教条的内在事物;至于外在事物——不参与那些内在的事物——则是義、好行为、悔改的动作、律法的践行等宝贵之事;因为上述教条的拥护者认为这些只不过是奴隶和苦役,跟从在信这位女主人身后,连靠近她都不行。但是,正如这些领袖们知道平信徒们视義与信在得救一事上的作用同等重要,因此他们小心谨慎地将其纳入讲道和谈话中,并假装将它们与称义结合在一起并作为其中一部分。然而,他们这样做只是为了安抚百姓的耳朵,护卫自己的权威,以免这些说辞看起来像个难解之谜或占卜者的解说。
525.“你的忿怒也临到了,审判死人的时候也到了”表他们的毁灭,以及对那些没有任何属灵生命之人所施行的最后审判。“你的忿怒”表示最后的审判(340节),因而表示他们的毁灭;主的“忿怒”之所以表示这一点,是因为他们觉得好像是主出于忿怒而将其扔进地狱,而事实上,是恶人将自己扔进地狱。这就像是罪犯将他的惩罚归咎于法律,或人将手插到火里,却归咎于燃烧的火,又或撞向一把别人握在手中用来自卫的利剑,被刺穿了,却归咎于这把剑。这就是发生在凡反对主,出于愤怒冲撞那些主所保护之人者身上的情形。从普遍意义上说,受审判的“死人”是指那些死亡离世之人;但从严格意义上说,是指那些没有任何属灵生命的人;“审判”就是针对这些人(约翰福音3:18 ;5:24,29)。原因在于,那些拥有属灵生命的人被称为“活人”。属灵的生命只在那些靠近主,同时避恶如罪的人身上。
以下经文所说的人就是指那些没有属灵生命的人:
他们又与巴力毗珥连合,且吃了祭死人的物。(诗篇106:28)
原本仇敌逼迫我的灵魂,使我坐在幽暗之处,如世上的死人。(诗篇143:3)
要垂听被囚之人的叹息,要释放将要死的人。(诗篇102:20)
我知道你的行为,按名你是活的,其实是死的。你要警醒!坚固那剩下将近死去的。(启示录3:1,2)
“死人”之所以表示这些人,是因为所指的是属灵的死亡;所以,“被杀的”表示那些因属灵的死亡而毁灭的人(321,325节,以及其它地方)。但以下经文中的死人则是指那些死亡离世之人:
死了的人都凭着这些书卷所记载的受审判。(启示录20:12)
其余的死人没有复活。(启示录20:5)
这是因为,“第一次死”表示属世的死亡,也就是离世;“第二次死”表示属灵的死亡,也就是罚入地狱。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