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79.根据上述预言,今天的基督徒众教会中存在着如此浓重的黑暗,以至于白天没有来自太阳,夜间没有来自月亮和众星的光,完全归因于唯信称义之教条;因为该教条断言:信是得救的唯一途径;信的流入、进程、内驻、运行和功效,迄今为止没有谁见过任何迹象;十诫的律法、義、好行为、悔改、生命的追求等都不是信的理由,或者说,与信没有丝毫关系;因为该教条断言,信了之后,这些事会自然而然地发生,对持守信仰或获得救恩没有丝毫用处。此外,这一教条还声称:唯信赋予重生之人、也就是赋予那些已经获得此信的人充分的自由,从而使他们不再受律法的约束;还有,基督在父上帝的面前遮盖了他们的罪,就像它们未被发现,于是父上帝宽恕了他们,并为他们冠以更新、圣洁和永生。这些以及其它许多性质相似的观点是该教条的内在事物;至于外在事物——不参与那些内在的事物——则是義、好行为、悔改的动作、律法的践行等宝贵之事;因为上述教条的拥护者认为这些只不过是奴隶和苦役,跟从在信这位女主人身后,连靠近她都不行。但是,正如这些领袖们知道平信徒们视義与信在得救一事上的作用同等重要,因此他们小心谨慎地将其纳入讲道和谈话中,并假装将它们与称义结合在一起并作为其中一部分。然而,他们这样做只是为了安抚百姓的耳朵,护卫自己的权威,以免这些说辞看起来像个难解之谜或占卜者的解说。
137.启2:22.“看哪,我必将她丢在床上,那些与她通奸的人,我也要把他们与她一同丢在大苦难中”表示因此,他们必留在他们的教义与歪曲中,并被虚假严重侵扰。稍后我们会看到,“床”表示教义;“通奸”表示对真理的歪曲(可参看AR 134, 136节);“苦难”表示来自虚假的侵扰(AR 33, 95, 101节);因此,“大苦难”表示严重侵扰。“床”表示教义是由于对应关系,因为正如身体安歇在自己的床上,心智也安歇在自己的教义上。但“床”表示每个人要么从圣言中,要么从他自己的聪明中为自己所获得的教义,因为心智在其中安歇,可以说入睡。在灵界,他们所卧的床并非来自其它源头;因为在那里,每个人的床都取决于他的知识或科学和聪明的品质,智者有华丽的床,愚者有鄙陋的床,歪曲者则有肮脏的床。
在路加福音,床就表示这一点:
我对你们说,当那一夜,两个人在一个床上,要取去一个,撇下一个。(路加福音17:34)
这些话论及最后的审判;“两个人在一个床上”是指两个人有同一个教义,却有不同的生活。约翰福音:
耶稣对病人说,起来,拿起你的床行走;他拿起自己的床行走。(约翰福音5:8-9)
马可福音:
耶稣对瘫子说,孩子,你的罪赦了;祂对文士说,或说你的罪赦了,或说起来,拿起你的床行走,哪一样容易呢?然后祂说,起来,拿起你的床行走;他拿起床,当众人面前出去了。(马可福音2:5, 9, 11-12)
显然,此处“床”表示某种事物,因为耶稣说:“或说你的罪赦了,或说起来,拿起你的床行走,哪一样容易呢?”“拿起他的床行走”表示沉思教义;在天上,这句话就是这样来理解的。
在阿摩司书,“床”也表示教义:
牧人怎样从狮子口中抢救,住撒玛利亚的以色列人在床角和榻边上必怎样被救出。(阿摩司书3:12)
“在床角上”和“在榻边上”是指离教义的真理和良善更远之物。在其它地方(如以赛亚书28:20; 57:2, 7-8; 以西结书23:41; 阿摩司书6:4; 弥迦书2:1; 诗篇4:4; 36:4; 41:3; 约伯记7:13; 利未记15:4-5),“床”、“榻”和“卧室或内室”具有相同的含义。由于在圣言的先知书中,“雅各”表示教义方面的教会,所以论到他,经上说:
他在床头上下拜。(创世记47:31)
又:
约瑟来了,他在床上坐起来。(创世记48:2)
又:
他把脚收在床上断了气。(创世记49:33)
“雅各”表示教会的教义,因此,有时当我想起雅各时,一个躺在床上的人就出现在我面前的上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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