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79.根据上述预言,今天的基督徒众教会中存在着如此浓重的黑暗,以至于白天没有来自太阳,夜间没有来自月亮和众星的光,完全归因于唯信称义之教条;因为该教条断言:信是得救的唯一途径;信的流入、进程、内驻、运行和功效,迄今为止没有谁见过任何迹象;十诫的律法、義、好行为、悔改、生命的追求等都不是信的理由,或者说,与信没有丝毫关系;因为该教条断言,信了之后,这些事会自然而然地发生,对持守信仰或获得救恩没有丝毫用处。此外,这一教条还声称:唯信赋予重生之人、也就是赋予那些已经获得此信的人充分的自由,从而使他们不再受律法的约束;还有,基督在父上帝的面前遮盖了他们的罪,就像它们未被发现,于是父上帝宽恕了他们,并为他们冠以更新、圣洁和永生。这些以及其它许多性质相似的观点是该教条的内在事物;至于外在事物——不参与那些内在的事物——则是義、好行为、悔改的动作、律法的践行等宝贵之事;因为上述教条的拥护者认为这些只不过是奴隶和苦役,跟从在信这位女主人身后,连靠近她都不行。但是,正如这些领袖们知道平信徒们视義与信在得救一事上的作用同等重要,因此他们小心谨慎地将其纳入讲道和谈话中,并假装将它们与称义结合在一起并作为其中一部分。然而,他们这样做只是为了安抚百姓的耳朵,护卫自己的权威,以免这些说辞看起来像个难解之谜或占卜者的解说。
707.“饼”和“肉”具有相同的含义,这一点从主的话很清楚地看出来,祂说:
耶稣拿起饼来,就擘开,递给(门徒),说,这是我的身体。(马太福音26:26; 马可福音14:22; 路加福音22:19)
又说:
我所要赐的粮,就是我的肉,为世界的生命所赐的。(约翰福音6:51)
祂还说:
祂是生命的粮,人若吃这粮,就必永远活着。(约翰福音6:48, 61, 68)
在以下经文中,被称为食物的祭牲也是指这粮;利未记:
祭司要在坛上焚烧;这是献给耶和华为食物的火祭。(利未记3:11, 16)
又:
亚伦的子孙要归神为圣,不可亵渎他们神的名,因为耶和华的火祭,就是神的食物,是他们献的。你要使他成圣,因为他奉献你神的食物。亚伦的种中,凡有残疾的人,都不可近前来献他神的食物。(利未记21:6, 8, 17, 21)
民数记:
你要吩咐以色列人,对他们说,我的供物,和我的食物,就是献给我为安息香气的火祭,你们要定期献给我。(民数记28:2)
利未记:
人摸了不洁净的物,若不在水中洗身,就不可吃圣物;然后可以吃圣物,因为这是他的食物。(利未记22:6, 7)
吃圣物就是吃祭牲的肉,这肉在此被称为“食物”(也可参看玛拉基书1:7)。献祭所用的“素祭”,由细面制成,因而是一种食物;它们也具有相同的含义(利未记2:1-11; 6:14-21; 7:9-13; 以及别处);在会幕的桌子上、被称为“脸饼”或“陈设饼”的食物也是如此(对此,参看出埃及记25:30; 40:23; 利未记24:59)。在圣言中,“饼”是指天堂的食物,不是指属世的食物,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申命记:
人活着不是单靠食物,人活着乃是靠耶和华口里所出的一切话。(申命记8:3)
阿摩司书:
我必打发饥荒到地上,饥荒非因无饼,干渴非因无水,乃因不听耶和华的话。(阿摩司书8:11)
此外,“食物”(bread,或译粮,饼)是指一切食物(利未记24:59; 出埃及记25:30; 40:23; 民数记4:7; 列王纪上7:48)。它也指属灵的食物,这一点从主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不要为那必朽坏的食物劳力,要为那存到永生的食物劳力,就是人子要赐给你们的。(约翰福音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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