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79

BE79.根据上述预

BE79.根据上述预言,今天的基督徒众教会中存在着如此浓重的黑暗,以至于白天没有来自太阳,夜间没有来自月亮和众星的光,完全归因于唯信称义之教条;因为该教条断言:信是得救的唯一途径;信的流入、进程、内驻、运行和功效,迄今为止没有谁见过任何迹象;十诫的律法、義、好行为、悔改、生命的追求等都不是信的理由,或者说,与信没有丝毫关系;因为该教条断言,信了之后,这些事会自然而然地发生,对持守信仰或获得救恩没有丝毫用处。此外,这一教条还声称:唯信赋予重生之人、也就是赋予那些已经获得此信的人充分的自由,从而使他们不再受律法的约束;还有,基督在父上帝的面前遮盖了他们的罪,就像它们未被发现,于是父上帝宽恕了他们,并为他们冠以更新、圣洁和永生。这些以及其它许多性质相似的观点是该教条的内在事物;至于外在事物——不参与那些内在的事物——则是義、好行为、悔改的动作、律法的践行等宝贵之事;因为上述教条的拥护者认为这些只不过是奴隶和苦役,跟从在信这位女主人身后,连靠近她都不行。但是,正如这些领袖们知道平信徒们视義与信在得救一事上的作用同等重要,因此他们小心谨慎地将其纳入讲道和谈话中,并假装将它们与称义结合在一起并作为其中一部分。然而,他们这样做只是为了安抚百姓的耳朵,护卫自己的权威,以免这些说辞看起来像个难解之谜或占卜者的解说。

圣治 #140

140.如果仅在不幸

140.如果仅在不幸或突发事件的状态下思想神,并乞求祂的帮助,那么没有人在这种状态下被改造,因为这是一种强迫状态;因此,一旦进入自由状态,他就会回到他以前很少思想或根本不思想神的状态。而那些在以前的状态,也就是自由状态下敬畏神的人则不然。“敬畏神”是指害怕得罪祂,“得罪祂”意味着犯罪。这种敬畏不是怕的问题,而是爱的问题,因为当一个人爱另一人时,他岂不害怕伤害他?爱有多深,怕有多深。没有这种怕,爱是肤浅乏味的;它只占据思维,根本不占据意愿。“不幸或突发事件的状态”是指由危险所带来的绝望状态,如战争、决斗、海难、坍塌、火灾,即将面临或始料不及的财富、工作、威信的丧失等等。在这些情况下想到神不是出于神,而是出于自己。因为这时心智可以说被禁锢在身体里面,因而不在自由中,进而不在理性中;而没有它们,改造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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