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78.简要分析:在圣经的先知书部分,与马太福音24:9关于日头、月亮和众星的类似表达。例如:在耶和华的日子临到、天上的众星群宿都不发光、日头一出就变黑暗、月亮也不放光(以赛亚书13:9,10);我将你扑灭的时候、要把天遮蔽、使众星昏暗、以密云遮掩太阳、月亮也不放光、我必使使你的地上黑暗(以西结书32:7,8);耶和华的日子……是黑暗、幽冥、密云、乌黑的日子、日月昏暗、星宿无光(约珥书2:1,2,10);日头要变为黑暗、月亮要变为血、这都在耶和华大而可畏的日子未到以前(约珥书2:31);因为耶和华的日子临近断定谷、日月昏暗、星宿无光(约珥书3:14,15)。在启示录:第四位天使吹号、日头的三分之一、月亮的三分之一、星辰的三分之一都被击打、白昼的三分之一没有光(启示录8:12);日头变黑像毛布、满月变红像血(启示录6:12)。先知书以上章节所论的是犹太教会的末期,主在那时降临世间。马太福音和启示录中所说的意义相同,不过它们论及基督徒教会的末期,主在那时再次降临——他在圣经中显现,圣经就是他自己,他在圣经之中。因此,紧接着马太福音24:29的那些话之后,就说:那时、人子的兆头要显在天上、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4:30)。上面所说的“日头”象征爱;“月亮”象征信;“众星”象征善与理的知识。“天势”(或“天上的权势”)象征这三要素是天使所在之诸天和人所在之教会的支撑和根基。因此,综上所述,归结一个观点:当基督徒教会走向终结而处于末期阶段时,不再有爱,也不再有信,善与理的知识荡然无存。至于“日头”象征爱,请参阅《揭开启示》(AR53,54,413,796,831,961);“月亮”象征信(AR53,332,413,423,533);“众星”象征善与理的知识(AR51,74,333,408,419,954)。
六、灵界中的荷兰人
48.我在前面(20节)说明,阅读圣言并敬拜主的基督徒在整个灵人界的各民族和各人民的中心,因为他们享有最大、最强的属灵之光;这光从他们如同从一个中心散发到整个周边区域,直至最边远之处,带来光照;对此,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104—113节)。新教徒照着他们对来自主的属灵之光的接受方式而在这个基督徒中心区域内有指定的地方。由于英国人所拥有的这光储存在他们的理解力部分,所以他们在这个中心区域的至内层。由于荷兰人所拥有的这光与属世之光联系更紧密,以至于这光在他们当中不是那么雪白,取而代之的是一种不完全透明的品质,这种品质接受既来自属灵之光,同时来自属灵之热的理性,所以他们在基督徒中心区域的东方和南方获得住处:在东方是因为他们能接受属灵之热,这热赋予他们仁;在南方是因为他们能接受属灵之光,这光赋予他们信。
灵界的方位不像自然界的方位,住处的位置取决于对信和爱的接受:住在东方的,在爱和仁上比较突出;住在南方的,在聪明和信仰上比较突出;对此,可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141-153节)。他们之所以占据基督徒中心区域的这些方位,另外一个原因是,他们爱的目的是贸易,金钱是达到这个目的的手段,这是一种属灵的爱。然而,如果爱的目的是金钱,贸易成为达到这个目的的手段,那么这就是一种被贪婪所玷污的属世之爱。荷兰人比其他人更拥有刚才所提到的属灵之爱;就其本身而言,这爱等同于公共利益,包含并促进了他们祖国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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