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78.简要分析:在圣经的先知书部分,与马太福音24:9关于日头、月亮和众星的类似表达。例如:在耶和华的日子临到、天上的众星群宿都不发光、日头一出就变黑暗、月亮也不放光(以赛亚书13:9,10);我将你扑灭的时候、要把天遮蔽、使众星昏暗、以密云遮掩太阳、月亮也不放光、我必使使你的地上黑暗(以西结书32:7,8);耶和华的日子……是黑暗、幽冥、密云、乌黑的日子、日月昏暗、星宿无光(约珥书2:1,2,10);日头要变为黑暗、月亮要变为血、这都在耶和华大而可畏的日子未到以前(约珥书2:31);因为耶和华的日子临近断定谷、日月昏暗、星宿无光(约珥书3:14,15)。在启示录:第四位天使吹号、日头的三分之一、月亮的三分之一、星辰的三分之一都被击打、白昼的三分之一没有光(启示录8:12);日头变黑像毛布、满月变红像血(启示录6:12)。先知书以上章节所论的是犹太教会的末期,主在那时降临世间。马太福音和启示录中所说的意义相同,不过它们论及基督徒教会的末期,主在那时再次降临——他在圣经中显现,圣经就是他自己,他在圣经之中。因此,紧接着马太福音24:29的那些话之后,就说:那时、人子的兆头要显在天上、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4:30)。上面所说的“日头”象征爱;“月亮”象征信;“众星”象征善与理的知识。“天势”(或“天上的权势”)象征这三要素是天使所在之诸天和人所在之教会的支撑和根基。因此,综上所述,归结一个观点:当基督徒教会走向终结而处于末期阶段时,不再有爱,也不再有信,善与理的知识荡然无存。至于“日头”象征爱,请参阅《揭开启示》(AR53,54,413,796,831,961);“月亮”象征信(AR53,332,413,423,533);“众星”象征善与理的知识(AR51,74,333,408,419,954)。
Faith21.然而,因邻舍为自己提供的良善或功用而爱邻舍是一回事,因自己向邻舍提供的良善或功用而爱邻舍是另一回事。前者甚至连恶人也能做到,而后者只有善人才能做到,因为善人出于良善而热爱良善,也就是说,他出于对功用的情感而热爱功用。主在马太福音(5:42–47)描述了两者之间的区别。许多人说:“我爱这个人,因为他爱我,并向我行善。”但仅仅因为这个原因而爱别人不是从内心深处来爱他,除非爱他的这个人拥有良善在自己里面,并出于这良善而爱别人的良善。在这种情况下,这个人就处于仁爱;而在另一种情况下,他仅处于友谊,这种友谊不是仁爱。一个人若出于仁爱而爱邻舍,就会与邻舍的良善结合,而不是与他这个人结合,除非并且只要他处于良善。这样一个人就是属灵的,他对邻舍的爱也是属灵的。然而,一个人若出于纯粹的友谊而爱邻舍,就会与他这个人结合,同时与他的邪恶结合。这样一个人死后很难与那个陷入邪恶的人分离;但前者能。仁通过信作出这种区分,这信就是真理;处于仁爱的人会通过真理仔细检查并看出当爱什么;他在热爱并利益他人时,会关注别人所行功用的品质。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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