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78.简要分析:在圣经的先知书部分,与马太福音24:9关于日头、月亮和众星的类似表达。例如:在耶和华的日子临到、天上的众星群宿都不发光、日头一出就变黑暗、月亮也不放光(以赛亚书13:9,10);我将你扑灭的时候、要把天遮蔽、使众星昏暗、以密云遮掩太阳、月亮也不放光、我必使使你的地上黑暗(以西结书32:7,8);耶和华的日子……是黑暗、幽冥、密云、乌黑的日子、日月昏暗、星宿无光(约珥书2:1,2,10);日头要变为黑暗、月亮要变为血、这都在耶和华大而可畏的日子未到以前(约珥书2:31);因为耶和华的日子临近断定谷、日月昏暗、星宿无光(约珥书3:14,15)。在启示录:第四位天使吹号、日头的三分之一、月亮的三分之一、星辰的三分之一都被击打、白昼的三分之一没有光(启示录8:12);日头变黑像毛布、满月变红像血(启示录6:12)。先知书以上章节所论的是犹太教会的末期,主在那时降临世间。马太福音和启示录中所说的意义相同,不过它们论及基督徒教会的末期,主在那时再次降临——他在圣经中显现,圣经就是他自己,他在圣经之中。因此,紧接着马太福音24:29的那些话之后,就说:那时、人子的兆头要显在天上、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4:30)。上面所说的“日头”象征爱;“月亮”象征信;“众星”象征善与理的知识。“天势”(或“天上的权势”)象征这三要素是天使所在之诸天和人所在之教会的支撑和根基。因此,综上所述,归结一个观点:当基督徒教会走向终结而处于末期阶段时,不再有爱,也不再有信,善与理的知识荡然无存。至于“日头”象征爱,请参阅《揭开启示》(AR53,54,413,796,831,961);“月亮”象征信(AR53,332,413,423,533);“众星”象征善与理的知识(AR51,74,333,408,419,954)。
223.(7)拿细耳人代表在其最外层或终端中的圣言的能力。在士师记,我们读到,参孙自出母亲的子宫就是一个拿细耳人,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此外,“拿细耳人”和“拿细耳人或离俗归圣的身份(中文圣经译为拿细耳人的愿)”是指头发。参孙亲自清楚表明,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当时他说: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亲的子宫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能知道为何拿细耳人的身份被设立,这个身份是指头发,又为何参孙的力量在他的头发里,除非他知道在圣言中,“头”表示什么。“头”表示世人和天使通过神性真理从主那里所拥有的聪明;因此,“头发”表示来自最外在或最后事物,或终端中的神性真理的聪明。由于“头发”的这种含义,经上才为拿细耳人制定了一条律法:
他们不可剃头,因为那是神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人的身份。(民数记6:1-21)
因此,还有一条律法: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愤怒临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头发因来自对应关系的这种含义而如此神圣,所以人子,即圣言方面的主,甚至连头发都被描述出来:
(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启示录1:14)
亘古常在者也是如此(但以理书7:9)。由于头发表示在最外层或终端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圣言的字义,所以在灵界,那些蔑视圣言的人成了秃头;而另一方面,那些尊崇圣言,视其为神圣的人看起来头发秀丽。正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
四十二个童子被两只母熊撕成碎片,因为他们称以利沙为秃头。(列王纪下2:23, 24)
事实上,“以利沙”代表在取自圣言的教义方面的教会,“母熊”表示在最外层或终端中的真理的能力。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就在它的字义中,因为在字义中,圣言在它的完全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在字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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