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78.简要分析:在圣经的先知书部分,与马太福音24:9关于日头、月亮和众星的类似表达。例如:在耶和华的日子临到、天上的众星群宿都不发光、日头一出就变黑暗、月亮也不放光(以赛亚书13:9,10);我将你扑灭的时候、要把天遮蔽、使众星昏暗、以密云遮掩太阳、月亮也不放光、我必使使你的地上黑暗(以西结书32:7,8);耶和华的日子……是黑暗、幽冥、密云、乌黑的日子、日月昏暗、星宿无光(约珥书2:1,2,10);日头要变为黑暗、月亮要变为血、这都在耶和华大而可畏的日子未到以前(约珥书2:31);因为耶和华的日子临近断定谷、日月昏暗、星宿无光(约珥书3:14,15)。在启示录:第四位天使吹号、日头的三分之一、月亮的三分之一、星辰的三分之一都被击打、白昼的三分之一没有光(启示录8:12);日头变黑像毛布、满月变红像血(启示录6:12)。先知书以上章节所论的是犹太教会的末期,主在那时降临世间。马太福音和启示录中所说的意义相同,不过它们论及基督徒教会的末期,主在那时再次降临——他在圣经中显现,圣经就是他自己,他在圣经之中。因此,紧接着马太福音24:29的那些话之后,就说:那时、人子的兆头要显在天上、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4:30)。上面所说的“日头”象征爱;“月亮”象征信;“众星”象征善与理的知识。“天势”(或“天上的权势”)象征这三要素是天使所在之诸天和人所在之教会的支撑和根基。因此,综上所述,归结一个观点:当基督徒教会走向终结而处于末期阶段时,不再有爱,也不再有信,善与理的知识荡然无存。至于“日头”象征爱,请参阅《揭开启示》(AR53,54,413,796,831,961);“月亮”象征信(AR53,332,413,423,533);“众星”象征善与理的知识(AR51,74,333,408,419,954)。
265.③对圣治的怀疑因以下事实而产生:人们至今不知道避恶如罪就是基督教的本质或基督教本身,《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全文说明了这个真理;由于与仁分离之信是接受该真理的唯一障碍,所以这个话题也得以论述。可以说,人们不知道避恶如罪是基督教的本质或基督教本身。因为几乎没有人知道它,然而每个人的确知道(参看258节)。之所以几乎没有人知道,是因为与仁分离之信抹杀了它;这信断言唯独信拯救人,而不是任何善行,或仁之良善;还断言他们不再受律法的束缚,而是自由的。那些经常听到这些话的人,就不再思想生活的任何邪恶或良善。此外,每个人出于自己的本性都倾向于接受这信,并且一旦接受它,就不再思想他的生活状态。这就是为何人们不知道这个真理。
在灵界,这种无知被指示给我。我问了一千多个刚从世界来的人,他们知不知道避恶如罪是宗教本身或宗教的本质;他们说,不知道,这是闻所未闻的新鲜事;相反,他们听到的是,他们不能凭自己行善,并且不在律法的束缚之下。当我问他们知不知道一个人必须检查自己,看见自己的罪,悔改,然后开始新生活;否则罪不得赦免,如果罪不得赦免,人就不会得救;我还提醒他们,每次领受圣餐,这一点都被明确大声地读给他们听时,他们回答说,他们没有注意这些事,只听见说,他们已经通过圣餐礼获得罪的赦免,剩下的事,那信在他们不知不觉中就做了。
我又问,为何教你孩子十诫?难道不是叫他们知道避恶如罪吗?难道只是让他们知道并相信这些事,却不照之而行吗?那么你为何说这是新鲜事?对此,他们只能回答说,他们知道,却又不知道;当犯通奸时,他们从未想过第六诫,当偷窃或暗中诈骗时,从未想过第七诫,等等;更不用说,这类事违背神性律法,因而违背神。
当我从教会的教义中提到许多事,并从圣言证明,避开和远离如罪的邪恶就是基督教本身或基督教的本质,每个人的信都取决于他如此行的程度时,他们沉默不语。然而,当看见所有人都是照他们的生活被检查,并照他们的行为受审判,没有人是照与生活分离的信而受审判,因为每个人的信都取决于他们的生活时,他们确信这是真的。
大多数基督徒都不知道这一点,这在圣治的律法之下,即:每个人都要出于自由照着理性行动(参看71-128节);没有人从天堂直接被教导,而是间接通过圣言,以及基于圣言的教义和讲道被教导(154-174节);这种无知也在一切许可法之下,许可法同样是圣治的律法。对此,详情可参看258节。
注:266至273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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