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78.简要分析:在圣经的先知书部分,与马太福音24:9关于日头、月亮和众星的类似表达。例如:在耶和华的日子临到、天上的众星群宿都不发光、日头一出就变黑暗、月亮也不放光(以赛亚书13:9,10);我将你扑灭的时候、要把天遮蔽、使众星昏暗、以密云遮掩太阳、月亮也不放光、我必使使你的地上黑暗(以西结书32:7,8);耶和华的日子……是黑暗、幽冥、密云、乌黑的日子、日月昏暗、星宿无光(约珥书2:1,2,10);日头要变为黑暗、月亮要变为血、这都在耶和华大而可畏的日子未到以前(约珥书2:31);因为耶和华的日子临近断定谷、日月昏暗、星宿无光(约珥书3:14,15)。在启示录:第四位天使吹号、日头的三分之一、月亮的三分之一、星辰的三分之一都被击打、白昼的三分之一没有光(启示录8:12);日头变黑像毛布、满月变红像血(启示录6:12)。先知书以上章节所论的是犹太教会的末期,主在那时降临世间。马太福音和启示录中所说的意义相同,不过它们论及基督徒教会的末期,主在那时再次降临——他在圣经中显现,圣经就是他自己,他在圣经之中。因此,紧接着马太福音24:29的那些话之后,就说:那时、人子的兆头要显在天上、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4:30)。上面所说的“日头”象征爱;“月亮”象征信;“众星”象征善与理的知识。“天势”(或“天上的权势”)象征这三要素是天使所在之诸天和人所在之教会的支撑和根基。因此,综上所述,归结一个观点:当基督徒教会走向终结而处于末期阶段时,不再有爱,也不再有信,善与理的知识荡然无存。至于“日头”象征爱,请参阅《揭开启示》(AR53,54,413,796,831,961);“月亮”象征信(AR53,332,413,423,533);“众星”象征善与理的知识(AR51,74,333,408,419,954)。
108.这些对比能使我们清楚看到意愿和理解力的一切事物,也就是人的心智及其生命之爱的一切事物的结合,却不能使我们理性看到这种结合。我们按以下方式就能理性看到这种结合。总有三样事物一起构成一体,它们被称为目的,原因和结果。生命之爱是目的,情感及其感知是原因,情感的快乐及其思维是结果。这是因为正如目的通过原因进入结果,爱通过它的情感进入它的快乐,通过它的感知进入它的思维。当快乐来自意愿,思维来自由此而来的理解力时,也就是说,当它们之间有完全的同意时,结果本身就出现在心智的快乐及其思维中。这时,结果属于灵,或说是灵的一部分;即便它们没有进入身体行为,但当达成这种同意时,它们实际上就在行为中。此外,这时它们一起在身体中,在那里与这个人的生命之爱同住,并渴望行动;当没有什么东西阻碍时,它们就行动。对那些在灵里认为邪恶是可容许的人来说,这就是恶欲和邪恶本身的性质。
正如目的与原因结合,并通过原因与结果结合,生命之爱与思维的内在结合,并通过这内在与思维的外在结合。这清楚表明,人思维的外在本身具有和它的内在一样的性质;因为目的将自己完全注入原因,并通过原因注入结果。事实上,除了在原因里面,并通过原因在目的里面的东西外,结果里面没有任何本质的东西。由于目的因此是充满原因和结果的本质元素,所以原因和结果被称为中间目的和最终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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