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76.这样的灾难,或者真理被诸谬所侵扰,在启示录中有七章论及这方面内容。这也是羔羊所揭印之小书卷中出来黑马和灰马所代表的意义(6:5-8),还有从无底坑上来与两个见证人交战并杀死它们的兽(11:7);那个龙也代表如此,它站在那将要生产的妇人面前,等她生产之后,要吞吃她孩子的,然后追逐她到旷野,从口中吐出水来,像河一样,要将妇人冲去(第12章);同样,从海里上来的兽,形状像豹,脚像熊的脚,口像狮子的口(13:2);还有三只污秽的灵,好像青蛙,从龙口、兽口并假先知的口中出来(16:13)。这层意义还用以下具体内容来描述:在七位天使将盛着上帝大怒的七碗(碗里头是七灾)倒在地上、海里、江河与众水的泉源上,还倒在日头、兽的座位上、幼发拉底大河上,最后倒在空中,于是发生自从地上有人以来从没见过的大地震(第16章)。地震代表教会的颠倒,皆因诸谬以及对真理的歪曲所造成。这层意义还以这些话来表达:那天使就把镰刀扔在地上、收取了地上的葡萄、丢在上帝忿怒的大酒榨中、那酒榨踹在城外、就有血从酒榨里流出来、高到马的嚼环、远有六百里(原文是:一千六百司他町)(启示录14:19,20)。这里的“血”象征被歪曲之理。在那七章中还有诸多类似的事情。如果你愿意,可查阅当中的解释,还有那几章解经末尾的附录见闻。
78.⑶凡一个人出于自由照他的思维所行的,都会成为他永久的一部分。这是因为人的自我和自由构成一体。人的自我属于他的生命;凡一个人出于其生命所行的,都是出于自由而行的。再者,人的自我属于他的爱,因为每个人的生命都是他的爱;凡一个人出于其生命之爱所行的,都是出于自由而行的。人出于其自由照其思维行动,因为凡属于人的生命或爱的,都会变成思维的对象,并被他的思维所确认;当它被确认时,这个人就会出于自由照着他的思维去做它。
这是因为凡一个人所行的,都是出于意愿通过理解力而行的。自由属于意愿,思维属于理解力。此外,人能出于自由、违背理性行动,也能照着理性、不出于自由行动。不过,如此所行的一切,都不会归给这个人。这些行为只是他的口唇和身体的产物,而非他的灵和心的产物。不过,他的灵和心的产物,当也成为口唇和身体的产物时,就会归给他。这一事实可通过许多例子来说明,但此处不宜论述它。
归给人意味着进入他的生命,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因而成为他自己的。然而,在下文我们会看到,没有任何东西是人自己的,它只是在他看来似乎是。在此只需说明,人出于自由照着理性所行的一切良善都会归给他,当作是他的,因为在思考、意愿、说话和行动的过程中,这良善在他看来,似乎是他的。然而,良善并不属于人,而是属于人里面的主(可参看76节)。我们将在适当地方看到邪恶如何归给人。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