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76

BE76.这样的灾难

BE76.这样的灾难,或者真理被诸谬所侵扰,在启示录中有七章论及这方面内容。这也是羔羊所揭印之小书卷中出来黑马和灰马所代表的意义(6:5-8),还有从无底坑上来与两个见证人交战并杀死它们的兽(11:7);那个龙也代表如此,它站在那将要生产的妇人面前,等她生产之后,要吞吃她孩子的,然后追逐她到旷野,从口中吐出水来,像河一样,要将妇人冲去(第12章);同样,从海里上来的兽,形状像豹,脚像熊的脚,口像狮子的口(13:2);还有三只污秽的灵,好像青蛙,从龙口、兽口并假先知的口中出来(16:13)。这层意义还用以下具体内容来描述:在七位天使将盛着上帝大怒的七碗(碗里头是七灾)倒在地上、海里、江河与众水的泉源上,还倒在日头、兽的座位上、幼发拉底大河上,最后倒在空中,于是发生自从地上有人以来从没见过的大地震(第16章)。地震代表教会的颠倒,皆因诸谬以及对真理的歪曲所造成。这层意义还以这些话来表达:那天使就把镰刀扔在地上、收取了地上的葡萄、丢在上帝忿怒的大酒榨中、那酒榨踹在城外、就有血从酒榨里流出来、高到马的嚼环、远有六百里(原文是:一千六百司他町)(启示录14:19,20)。这里的“血”象征被歪曲之理。在那七章中还有诸多类似的事情。如果你愿意,可查阅当中的解释,还有那几章解经末尾的附录见闻。

圣治 #111

111.⑶只要外在人

111.⑶只要外在人中的邪恶没有被移走,内在人就无法从恶欲中洁净,因为这些外在邪恶形成阻碍。这一点从前面所述(106-110节)可推知,即:人的外在思维的性质取决于其内在思维的性质;两者就像不仅一个在另一个里面,还源于另一个的两样事物那样彼此一致;因此,不移走另一个,就无法移走这一个。来自一个内在原因的一切外在事物,来自一个在先之物的一切在后之物,以及来自一个原因的一切结果都是如此。

由于欲望及其狡诈构成恶人的内在思维,这些欲望的快乐及其诡计构成他们的外在思维,后者和前者被联结在一起,如同一体,所以可推知,只要外在人中的邪恶没有被移走,内在人就无法从恶欲中洁净。要明白的是,人的内在意愿就在欲望之中,内在理解力在狡诈之中,外在意愿在欲望的快乐之中,外在理解力在来自狡诈的诡计之中。谁都能看出,欲望及其快乐构成一体,狡诈和诡计构成一体;而且这四者在一个系列中,可以说一起构成一捆。由此再次清楚看出,由欲望构成的内在只有通过移走由邪恶构成的外在才能被除去。欲望通过它们的快乐产生邪恶;但是,一旦邪恶被认为是可容许的(当意愿和理解力都同意时,这种情况就会发生),快乐和邪恶就会构成一体。人们都承认,这种同意等同于行为;这就是主说这些话的意思:

凡看见别人的妻子或女人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通奸了。(马太福音5:28)

其它邪恶也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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