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75

BE75.简要分析:

BE75.简要分析:从前文(n.73)可知,主在马太福音第二十四章预言和描述的是基督徒教会的衰落和败坏的连续阶段。在那里还讲到“好些假先知起来”并且“行毁坏可憎”之事(24:11,15);他说:那时必有大灾难、从世界的起头直到如今、没有这样的灾难、后来也必没有(马太福音24:21)。由此可见,在圣经各处讲到的“大灾难”乃是象征真理被诸谬侵扰,直到从圣经得来的纯正真理无一不被歪曲,直至荡然无存。此事之所以发生,是因为众教会不承认上帝的“一”中有“三”以及他的“三”集于“一”所表达的其实是一个位格,而是三个位格;因此他们建立了这样的教会:嘴上承认一位上帝,但心智上持三位上帝的观念。因着如此行,他们使自己与主分离,并最终在某种程度上对主之人(theLord’sHuman)毫无神性的概念(参阅《揭开启示》AR249),但事实上,主之人(theLord’sHuman)是神性真理本身,是神性之光本身(正如他在圣经中明明教导的那样)。由此产生的“大灾难”在如今广泛流行,从接下来几节可以看出,这些事主要因着(以唯信为媒介的)称义和归算的教条而产生。

揭秘启示录 #870

870.“死亡和地狱

870.“死亡和地狱也交出其中的死人”表示那些内心邪恶,本身就是魔鬼和撒但的教会之人被召集起来接受审判。“死亡和地狱”只是指那些从内层来看,本身是魔鬼和撒但的人;“死亡”是指那些从内层来看,本身是魔鬼的人,“地狱”是指那些从内层来看,本身是撒但的人,因而是指所有内心邪恶的人,尽管他们外在看起来像教会之人;因为被召集起来接受这普遍审判的,不是其他人;事实上,那些外在像教会之人,无论属于平信徒,还是属于神职人员,内在却是魔鬼和撒但的人会受审判,因为在他们里面,外在要与内在分离,这种人同样能受审判,因为他们已经知道并信奉属于教会的事物。“死亡”是指那些本身是魔鬼的内心邪恶之人,“地狱”是指那些本身是撒但的人,这一点可从经上说“死亡和地狱被扔进火湖里”(启20:14)明显看出来;因为死亡和地狱不能被扔进地狱,但那些在其内层上是死亡和地狱,也就是说,本身是魔鬼和撒但的人能被扔进地狱。至于魔鬼和撒但是指谁,可参看前文(AR 97, 841, 857节);那些本身是魔鬼的人就是死亡,如前所述(AR 866节)。其它地方也提到“死亡和地狱”,如以下经文;启示录:

人子说,我拿着死亡和地狱的钥匙。(启示录1:18)

又:

骑在灰白马上的,名字叫作死,地狱也随着他。(启示录6:8)

在其它经文(即何西阿书13:14; 诗篇18:4, 5; 49:14, 15; 116:3)中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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