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73

BE73.马太福音第

BE73.马太福音第24章,马可福音第13章,路加福音第21章出现过的类似话语,都不是描述耶路撒冷及其圣殿被毁,而是依次序描述基督徒教会中连续变化的状态,直至末期,走向终结(将在解读这些章节的著述中陈述详情)。同时,还可从福音书以下话语中显明:那时、人子的兆头要显在天上、地上的万族都要哀哭、他们要看见人子、有能力、有大荣耀、驾着天上的云降临、他要差遣使者、用号筒的大声、将他的选民、从天这边到天那边、都招聚了来(马太福音24:30,31,马可福音13:26,27,路加福音21:27)。要知道,在耶路撒冷被毁时未见也未听说这些事,而当相信,这些事乃是发生在最后审判之日。同样,我们在启示录读到类似的话语,从头到尾只涉及教会的末期状态,我们读到:看哪、(耶稣基督)驾云降临、地上的万族都要因他哀哭(启示录1:7)。这些话的解读可参阅《揭开启示》(AR24-28);还可参阅“地上万族”和他们的“哀哭”的解读(AR27,348,349)。

揭秘启示录 #494

494.启11:5.

494.启11:5.“若有人想要害他们,就有火从他们口中出来,烧灭仇敌”表凡想要摧毁新教会的这两大基本要素的人必因地狱之爱而灭亡。“若有人想要害这两个见证人”表示想要摧毁新教会的这两大基本要素,就是承认主是天地之神,甚至在祂的人身方面也是,并照十诫生活;这些就是“他们”,即两个见证人(参看490节)。“有火从他们口中出来”表示地狱之爱;“吞灭他们的仇敌”表示害他们的人必因地狱之爱而灭亡;不过,在此不要以为“火”要从两个见证人口中发出来,而是要从那些想要摧毁“两个见证人”所表示的新教会两大基本要素(490节)的人口中发出来。“火”是指地狱之爱;因为人若不照十诫生活,不靠近神救主、救世主,必陷入地狱之爱而灭亡。
这话和圣言中其它地方所说的话很相似,如有火从耶和华发出烧灭恶人,耶和华出于怒火、忿怒、烈怒等行事;此外还有其它类似表述,这些话不是说这一切出于耶和华,而出于恶人的地狱之爱。圣言之所以提到这类事,是因为它们是表象;圣言就字义而言,是由对应和表象写成的。由于经上说“有火从他们口中出来”,并且这句话的意思是说,这火来自那些陷入地狱之爱的人,故有必要引用一些提到“火来自耶和华”的经文:
耶和华的气如一股硫磺火使它着起来。(以赛亚书30:33)
浓烟从祂的鼻孔往上冒,烈火从祂的口中喷出来,连炭也烧着了。(诗篇18:8)
我要将我的恼怒,就是我的烈怒,都倾在他们身上。我的忿怒如火,必烧灭全地。(西番雅书3:8)
看哪,耶和华必在火中降临,祂以烈怒施行报应,以火焰施行责罚。(以赛亚书66:15)
耶和华必用吞灭的火焰向你讨罪。(以赛亚书29:6;30:30)
此外还有其它许多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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