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73

BE73.马太福音第

BE73.马太福音第24章,马可福音第13章,路加福音第21章出现过的类似话语,都不是描述耶路撒冷及其圣殿被毁,而是依次序描述基督徒教会中连续变化的状态,直至末期,走向终结(将在解读这些章节的著述中陈述详情)。同时,还可从福音书以下话语中显明:那时、人子的兆头要显在天上、地上的万族都要哀哭、他们要看见人子、有能力、有大荣耀、驾着天上的云降临、他要差遣使者、用号筒的大声、将他的选民、从天这边到天那边、都招聚了来(马太福音24:30,31,马可福音13:26,27,路加福音21:27)。要知道,在耶路撒冷被毁时未见也未听说这些事,而当相信,这些事乃是发生在最后审判之日。同样,我们在启示录读到类似的话语,从头到尾只涉及教会的末期状态,我们读到:看哪、(耶稣基督)驾云降临、地上的万族都要因他哀哭(启示录1:7)。这些话的解读可参阅《揭开启示》(AR24-28);还可参阅“地上万族”和他们的“哀哭”的解读(AR27,348,349)。

真实的基督教 #49

神的全能、全知和全在

神的全能、全知和全在

49.我们已经论述了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并说明这两者就是神性本质。接下来我们要论述神的全能、全知和全在,因为这三者从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发出,就像太阳的能力和同在通过它的热和光而存在于这个世界上,并存在于它的每一个和一切事物中一样。此外,来自耶和华神在中间的灵界太阳的热本质上是神性之爱,来自它的光本质上是神性智慧。由此清楚看出,正如无限、无垠和永恒属于神性存在,全能、全知和全在属于神性本质。但由于神性本质的这三个属性至今不被理解,因为它们照着自己的方式,即秩序的律法而活动的方式不为人知,所以它们必须按以下要点来解释:

(1)全能、全知和全在属于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或说是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的属性。

(2)除非知道秩序是什么,也除非知道神就是秩序,祂在创造时,就把秩序既引入宇宙,也引入宇宙的一切部分,或每一个和一切事物,否则就无法清楚理解神的全能、全知和全在。

(3)在宇宙及其一切部分,或每一个和一切事物中的神的全能按照祂秩序的律法行进和运作。

(4)神是全知,也就是说,祂感知、看到和知道照着秩序发生的一切事,甚至直到最微小的事,也从这些事中感知、看到和知道违反秩序发生的事。

(5)神从其秩序的初到其秩序的末,都是全在的,或说神在祂的秩序上从初至末都是全在的。

(6)人被创造为神性秩序(译注:或简称神序)的形式。

(7)人从神性全能中拥有对抗邪恶和虚假的能力,从神性全知中拥有关于良善和真理的智慧,从神性全在中而在神里面,只要他照着神序生活。

现逐一论述这些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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