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73.马太福音第24章,马可福音第13章,路加福音第21章出现过的类似话语,都不是描述耶路撒冷及其圣殿被毁,而是依次序描述基督徒教会中连续变化的状态,直至末期,走向终结(将在解读这些章节的著述中陈述详情)。同时,还可从福音书以下话语中显明:那时、人子的兆头要显在天上、地上的万族都要哀哭、他们要看见人子、有能力、有大荣耀、驾着天上的云降临、他要差遣使者、用号筒的大声、将他的选民、从天这边到天那边、都招聚了来(马太福音24:30,31,马可福音13:26,27,路加福音21:27)。要知道,在耶路撒冷被毁时未见也未听说这些事,而当相信,这些事乃是发生在最后审判之日。同样,我们在启示录读到类似的话语,从头到尾只涉及教会的末期状态,我们读到:看哪、(耶稣基督)驾云降临、地上的万族都要因他哀哭(启示录1:7)。这些话的解读可参阅《揭开启示》(AR24-28);还可参阅“地上万族”和他们的“哀哭”的解读(AR27,348,349)。
神性存在,即耶和华
18.我们首先论述神性存在,然后论述神性本质。表面上看,这两者似乎是同一个;但存在比本质更普遍,因为本质以存在为前提,并源于存在,或说从存在中获得自己的起源。神的存在,或神性存在无法描述,或说无法定义,因为它超越了人类的一切思维观念;只有受造的和有限的才能进入人类的思维,而非受造的和无限的,因而神性存在是无法进入的。神性存在是存在本身,一切事物都来自存在本身,并且存在本身必须在一切事物中,以便它们可以存在。对神性存在的进一步概念可从以下几个命题中形成,即:
(1)独一神凭存在而被称为耶和华,因为唯独祂今在、昔在和永在;还因为祂是首先的和末后的,是始和终,是阿拉法和俄梅戛。
(2)独一神是实质本身和形式本身,天使和世人是来自祂的实质和形式;他们在祂里面,祂在他们里面到何等程度,他们就在何等程度上是祂的形像和样式。
(3)神性存在就是存在本身,同时也是出现或显现本身(Existere 或Manifestation)。
(4)神性存在和出现本身不可能产生另一个神性,即存在和出现本身;因此,具有相同本质的另一位神是不可能的。
(5)无论在古代还是在现代,多神的教义完全是因为不理解神性存在。
现逐一解释这些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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