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73.马太福音第24章,马可福音第13章,路加福音第21章出现过的类似话语,都不是描述耶路撒冷及其圣殿被毁,而是依次序描述基督徒教会中连续变化的状态,直至末期,走向终结(将在解读这些章节的著述中陈述详情)。同时,还可从福音书以下话语中显明:那时、人子的兆头要显在天上、地上的万族都要哀哭、他们要看见人子、有能力、有大荣耀、驾着天上的云降临、他要差遣使者、用号筒的大声、将他的选民、从天这边到天那边、都招聚了来(马太福音24:30,31,马可福音13:26,27,路加福音21:27)。要知道,在耶路撒冷被毁时未见也未听说这些事,而当相信,这些事乃是发生在最后审判之日。同样,我们在启示录读到类似的话语,从头到尾只涉及教会的末期状态,我们读到:看哪、(耶稣基督)驾云降临、地上的万族都要因他哀哭(启示录1:7)。这些话的解读可参阅《揭开启示》(AR24-28);还可参阅“地上万族”和他们的“哀哭”的解读(AR27,348,349)。
78.⑶凡一个人出于自由照他的思维所行的,都会成为他永久的一部分。这是因为人的自我和自由构成一体。人的自我属于他的生命;凡一个人出于其生命所行的,都是出于自由而行的。再者,人的自我属于他的爱,因为每个人的生命都是他的爱;凡一个人出于其生命之爱所行的,都是出于自由而行的。人出于其自由照其思维行动,因为凡属于人的生命或爱的,都会变成思维的对象,并被他的思维所确认;当它被确认时,这个人就会出于自由照着他的思维去做它。
这是因为凡一个人所行的,都是出于意愿通过理解力而行的。自由属于意愿,思维属于理解力。此外,人能出于自由、违背理性行动,也能照着理性、不出于自由行动。不过,如此所行的一切,都不会归给这个人。这些行为只是他的口唇和身体的产物,而非他的灵和心的产物。不过,他的灵和心的产物,当也成为口唇和身体的产物时,就会归给他。这一事实可通过许多例子来说明,但此处不宜论述它。
归给人意味着进入他的生命,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因而成为他自己的。然而,在下文我们会看到,没有任何东西是人自己的,它只是在他看来似乎是。在此只需说明,人出于自由照着理性所行的一切良善都会归给他,当作是他的,因为在思考、意愿、说话和行动的过程中,这良善在他看来,似乎是他的。然而,良善并不属于人,而是属于人里面的主(可参看76节)。我们将在适当地方看到邪恶如何归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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