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72.该教会处于末期,不再有任何信之理,因而再无義之善,这是显而易见的。信仰的诸谬消灭了教义诸理,生活的诸恶烧毁了義之诸善。哪里有信仰的诸谬,哪里就是生活的诸恶;哪里有生活的诸恶,同样,哪里就有信仰的诸谬(在适当章节将会详细论证)。至于为何迄今为止人们不知道“世界(原文是:世代)的末了”乃是象征教会的末期,是由于当诸谬被教导,由诸谬导致的教义被相信并奉为正统时,不可能知道该教会已走到尽头,因为谬被视为理,理被视为谬,于是谬驳斥理并将其抹黑,就像墨汁倒进清水,或煤烟涂抹白纸。人们皆相信,并且当今世代的博学者皆声明他们沐浴在福音至明亮的光照下;但事实上,就福音的一切意义而言,他们陷入幽暗之中;因此,一块白班覆盖着他们双眼的瞳孔。
Life63.有一种宗教信条很是盛行,大意是:没有人能守全律法;然而,律法又要求不可杀人、不可通奸、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每个文明、道德的人都能通过一种文明、道德的生活守全律法的这些诫命;但这个信条却否认,他能通过一种属灵生活做到这一点。由此可知,他不做这些恶仅仅是为了避免世上的惩罚和损失,而不是为了避免离开这个世界后的惩罚和损失。结果,持守这个信条的人认为,这些邪恶在神眼里是可允许的,但在世人眼里是不可允许的。
由于基于该宗教信条的这种思维,人贪恋这一切邪恶,仅仅为了世界而放弃它们。故死后,这种人虽没有实际犯下杀人、通奸、偷盗和作假见证的罪,却仍渴望犯下这些罪,并且当他在世上所拥有的外在从他那里被拿走时,就会实际犯下它们。死后他所拥有的每种恶欲都会留在他身上。正因如此,这种人与地狱行如一体,不能不承受和地狱里的人一样的命运。
那些不愿杀人、通奸、偷盗和作假见证,因为做这些事违反神的人,其命运则截然不同。这些人在与这些邪恶进行某种争战之后,就不意愿它们,也不渴望犯下它们。他们从心里说,它们是罪,本身是属地狱和魔鬼的。死后,当他们为了这个世界所拥有的外在从他们那里被拿走时,就会与天堂行如一体;他们因在主里面,故也进入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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