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7.从《特兰托会议信纲》中收集的罗马公教会关于称义的教导,可以总结并排序如下:亚当的罪渗透到全人类,他的状态、并因他全人类的状态变得败坏,与上帝疏远,他们因此成为仇敌和愤怒之子。于是,上帝慈悲地差遣他的儿子来和解、赎罪、补偿、满足、因而救赎,通过这些工作,他成为公义。通过在十字架木头上向父上帝献上自己为祭,因此通过他的受难和宝血来成就和应验这一切。唯独基督配受功德,他的功——出于恩典——被父上帝藉着圣灵归算、属于、应用、传递给(由此作为接受者的)人。通过如此方式,亚当的罪从人那里被除去;然而,贪欲作为犯罪的诱因仍留在人里面。称义是罪得赦免,由此导致人的内在发生革新,从愤怒之子变为恩典之子;人与基督的结合得以成就,从而重生,成为他身体之中一个有生命的肢体。
584.启13:6.“他开口亵渎神,亵渎祂的名”表他们的言论,这些言论都是反对主的神性本身和神性人身,同时反对源于圣言、藉以敬拜主的教会一切事物的谣言。“他开口亵渎”表示言论,它们都假话。“口”表示教义、讲道和讨论(452节),因而“开口”表示说出它们;“亵渎”表示对圣言的歪曲,以及其它事物,如前所述(571,582节),在此表示谣言,因为接下来就是反对“神和祂的名”;“神”表示主的神性,这在启示录其它许多地方也一样;“祂的名”表示主藉以受敬拜的一切事物,也表示圣言,因为敬拜照着圣言进行的(81节)。耶和华的“名”,或神的“名”表示主的神性人身,同时表示圣言,同样表示主藉以受敬拜的一切事物。这一点从以下经文进一步看出来:
耶稣说,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名;当时就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我的名,还要再荣耀。(约翰福音12:28)
耶稣说,我已将你的名显明与世人,我已使他们认识你的名。(约翰福音17:6,26)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成就,叫父因儿子得荣耀;你们若奉我的名求什么,我必成就。(约翰福音14:13,14)
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道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12,14)
耶稣说,不信祂的人,罪已经定了,因为祂不信神独生子的名。(约翰福音3:18)
十诫第二诫中不可亵渎的“耶和华神的名”,以及主祷文中当尊为圣的“父的名”没有别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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