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7.从《特兰托会议信纲》中收集的罗马公教会关于称义的教导,可以总结并排序如下:亚当的罪渗透到全人类,他的状态、并因他全人类的状态变得败坏,与上帝疏远,他们因此成为仇敌和愤怒之子。于是,上帝慈悲地差遣他的儿子来和解、赎罪、补偿、满足、因而救赎,通过这些工作,他成为公义。通过在十字架木头上向父上帝献上自己为祭,因此通过他的受难和宝血来成就和应验这一切。唯独基督配受功德,他的功——出于恩典——被父上帝藉着圣灵归算、属于、应用、传递给(由此作为接受者的)人。通过如此方式,亚当的罪从人那里被除去;然而,贪欲作为犯罪的诱因仍留在人里面。称义是罪得赦免,由此导致人的内在发生革新,从愤怒之子变为恩典之子;人与基督的结合得以成就,从而重生,成为他身体之中一个有生命的肢体。
286.神若不是一位人,就无法创造宇宙及其万物,聪明人能从以下分析清楚明白这一点:他无法否认,神里面有爱和智慧,怜悯和仁慈,以及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因为这些都来源于神。他既无法否认这一点,也就无法否认,神是一位人。这些品质无一能脱离人而存在,因为人是它们的主体,把它们与其主体分离,等于说它们不存在。想想智慧,把它置于人之外,它还是个东西吗?你能将它想象为某种空灵之物或燃烧之物吗?不能,除非你设想它在这些实体里面;若是这样思想,那么它必是在一个诸如人所拥有的那种形式中的智慧。它必须完全在人的形式中,智慧若在这个形式中,一个元素都不可能缺乏。总之,智慧的形式就是人;人因是智慧的形式,故也是爱、怜悯、仁慈、良善和真理的形式,因为这些与智慧构成一体。爱和智慧若不在某个形式中,是无法存在的(参看40-4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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