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69

BE69.关于在皈依

BE69.关于在皈依宗教中,人就像根木桩,这个邪说已被当今教会接受为它的自然产物,可从以下话语明显看出:在灵性之事上,人全然没有能力(n.15a,b,c);在皈依宗教中,他就像一根木桩,一块石头,一尊雕像;他无法自己去适应和应用于接受恩典,而像毫无知觉并起不了任何作用的事物(n.15c,d);人只有运动的能力,借此得以去教会听道和听福音(n.15e);凭着圣灵而重生之人,出于所接受的全新能力和恩赐倒是能以某种方式配合(n.15l);还有其它许多类似的话语。上述内容是对一个人在皈依宗教和从恶行悔改的描述,也是出自唯信称义这同一个蛋或子宫的产物;如此描述甚至达到一个程度:人的行为可被完全废除,与信没什么关系,甚至挨不到边。

【2】但是,因为这些观念有悖于人们对皈依宗教和恶行悔改的一般理解,所以他们加上以下话:“已受洗和未受洗者有天壤之别;因为,照着保罗的教导,一切受洗者已穿上基督,被真正更新,这些人因此获得意志的自由,也就是如基督所见证的,重获自由。因上,不仅听了上帝的道而且在真理之中的人还能够凭着信心去赞同并接受它(n.15n,《协和信条》p.675)。我呼吁有理智的人们啊,你们思量一下,后面加上的话与前面的内容是否一致呢?二者相比,是否自相矛盾:在皈依宗教的阶段,一个基督徒就像根木桩或石块,以致他没有能力使自己适应于接受恩典,然而当每个基督徒受了洗,通过洗礼就变得不仅拥有听上帝之道的能力,而且能够凭着信来表示赞同并接受它。因此,将一个基督徒比作一根木桩或一块石头的比喻应当从基督教所有教会中驱逐出去,就像流星从一个睡醒之人眼前消失;因为还有什么在理性上比这更矛盾的呢?

【3】不过,为了阐明新教会关于人皈依宗教的教导,我在此转述《揭开启示》一个见闻中以下段落:谁看不出,当人被指示有一位上帝,他有思想上帝或不思想上帝的自由?这就是说,在属灵的事上,每个人都有自由,正如在文明和道德的事上一样。主无时无刻不将这种自由赐给每一个人。因为这个缘故,人犯罪而成为罪犯也是照着他自己的想法。人之为人,正是基于这种自由;动物之为动物,就是因为缺乏这种自由。所以,人有能力改造和更新自身,似乎是凭自己,只要他从内心承认这能力乃是来自主。凡悔改并信主的人,都能被改造和更新。一个人必须好像凭自己悔改并信主,不过这种‘好像凭自己的想法也是出于主,因为主既赐下意志还赐予能力,从未将它们从任何人身上拿走。人实在不能凭自己得以更新,丝毫不能。但是,我们不是被造为一尊雕像,而是被造为人。我们可以依靠主行出悔改的动作,仿佛是凭自己。只有这样,人方能借着爱与信的回馈与主联合,使人与他联合一直是主的心意。一言以蔽之,你当自觉努力,并相信你是靠主而做,仿佛是自己在做。不过,好像凭自己而做并非从被造之始就是赐予给人固有的能力,因为只有主才能凭自己而做,但是主始终将这种能力加在人身上。人若践行良善,相信真理,仿佛凭自己而做,他就是天上的使者。反之,人若犯罪作恶,认同伪谬,也仿佛凭自己而做,他就是地狱的使者。后者的‘仿佛凭自己而做’,可从他祷告看出,因为他祈求被保守远离魔鬼,免得魔鬼诱惑,将他自己的恶施加于他。无论何人,若认定他是凭自己而做,那么不论他是行善还是作恶,都为有过;若相信只是仿佛凭自己而做,就免招罪过。因为人以为但凡凭自己所行的,都归给自己;倘若出于这个想法而行善,他以为是自己行的,并将其归给自己;但事实上是凭上帝而行,且来自上帝。倘若出于这个想法而作恶,他也以为是自己行的,并将其归给自己;但事实上是凭魔鬼而行,且来自魔鬼。类似的还有关于洗礼和圣餐礼的邪说,他们根据唯信称义之教条推导出这些圣礼理应得到的好处;还有关于基督身位之说;以及从基督徒教会初期直到如今,从那些以三位上帝观为根基的教义衍生而出的诸多异端邪说;在这个主题的简要分析中就不一一列举,在相应主题的著述中再作阐释。

揭秘启示录 #81

81.“曾为我的名劳

81.“曾为我的名劳苦,并不乏倦”表示他们为自己获得并教导属于宗教及其教义的事物的钻研和努力。在圣言中,耶和华或主的“名”不是指祂的名字,而是指用来敬拜祂的一切。由于祂在教会照着教义被敬拜,所以祂的“名”是指教义的一切,在普遍意义上是指宗教的一切。耶和华的“名”是指这些事物,因为在天堂,除了涉及人品质的名字外,其它名字不会被赋予,而神的品质就是用来敬拜祂的一切。人若不知道圣言中的“名”具有这种含义,就只能理解为名字;而唯独名字里面并没有敬拜和宗教的任何东西。

因此,人若牢记“耶和华的名”的这种含义,无论它出现在圣言的哪个地方,凭自己就会理解它在以下经文中表示什么;以赛亚书:

在那日,你们要说,当称谢耶和华,求告祂的名。 (以赛亚书12:4)

又:

耶和华啊,我们等候你;我们灵魂的渴望是你的名,我们只提你的名。(以赛亚书26:8, 13)

又:

他从日出之地求告我的名。(以赛亚书41:25)

玛拉基书:

从日出之地到日落之处,我的名在列族中必为大;在各处,人必奉我的名烧香,因为我的名在列族中必为大;你们却亵渎我的名,说,耶和华的桌子是污秽的;你们对我的名嗤之以鼻,你们把撕裂的、瘸腿的、有病的拿来。(玛拉基书1:11-13)

弥迦书:

众民各奉己神的名而行,我们却奉耶和华我们神的名而行。(弥迦书4:5)

以赛亚书:

凡称为我名下的人,是我为自己的荣耀创造的,我形成了他。 (以赛亚书43:7)

申命记:

不可妄称你神的名;因为妄称祂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 (申命记5:11)

又:

他们要在一个地方敬拜耶和华,祂要在那里立祂的名。(申命记12:5, 11, 13-14, 18; 16:2, 6, 11, 15-16; 除此之外的其它许多地方)

谁看不出,在这些经文中,所指的不仅仅是“名”?

在新约中,主的“名”所表相同,如以下经文;马太福音:

耶稣说,你们要为我的名被众人恨恶。(马太福音10:22; 24:9-10)

又:

哪里有两三个人奉我的名聚会,哪里就有我在他们中间。(马太福音18:20)

又:

凡为我的名撇下房屋,弟兄、姐妹的,必要得着百倍和永生。(马太福音19:29)

约翰福音:

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约翰福音1:12)

又:

有许多人相信了祂的名。(约翰福音2:23)

又:

不信的人,已经受了审判,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约翰福音3:17-18)

又:

相信的人会因祂的名得生命。(约翰福音20:31)

马太福音:

奉主名来的,当受祝福。(马太福音21:9; 23:39; 路加福音13:35; 19:38)

在其人身方面的主也是父的名,这一点明显可见于以下经文;约翰福音:

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名。(约翰福音12:28)

马太福音:

愿人都尊你的名为圣,愿你的国降临。(马太福音6:9; 出埃及记23:20-21; 耶利米书23:6; 弥迦书5:4)

用于其他人的“名”表示敬拜的品质,这一点明显可见于以下经文;约翰福音:

羊的牧人按着名叫自己的羊。(约翰福音10:3)

启示录:

在撒狄你还有几个名字。(启示录3:4)

又:

我要将我神的名和我神城的名,就是新耶路撒冷,并我的新名,都写在他上面。(启示录3:12和其它地方)

从这些经文明显可知,“曾为我的名劳苦,并不乏倦”表示为自己获得并教导属于宗教及其教义的事物的钻研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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