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69

BE69.关于在皈依

BE69.关于在皈依宗教中,人就像根木桩,这个邪说已被当今教会接受为它的自然产物,可从以下话语明显看出:在灵性之事上,人全然没有能力(n.15a,b,c);在皈依宗教中,他就像一根木桩,一块石头,一尊雕像;他无法自己去适应和应用于接受恩典,而像毫无知觉并起不了任何作用的事物(n.15c,d);人只有运动的能力,借此得以去教会听道和听福音(n.15e);凭着圣灵而重生之人,出于所接受的全新能力和恩赐倒是能以某种方式配合(n.15l);还有其它许多类似的话语。上述内容是对一个人在皈依宗教和从恶行悔改的描述,也是出自唯信称义这同一个蛋或子宫的产物;如此描述甚至达到一个程度:人的行为可被完全废除,与信没什么关系,甚至挨不到边。

【2】但是,因为这些观念有悖于人们对皈依宗教和恶行悔改的一般理解,所以他们加上以下话:“已受洗和未受洗者有天壤之别;因为,照着保罗的教导,一切受洗者已穿上基督,被真正更新,这些人因此获得意志的自由,也就是如基督所见证的,重获自由。因上,不仅听了上帝的道而且在真理之中的人还能够凭着信心去赞同并接受它(n.15n,《协和信条》p.675)。我呼吁有理智的人们啊,你们思量一下,后面加上的话与前面的内容是否一致呢?二者相比,是否自相矛盾:在皈依宗教的阶段,一个基督徒就像根木桩或石块,以致他没有能力使自己适应于接受恩典,然而当每个基督徒受了洗,通过洗礼就变得不仅拥有听上帝之道的能力,而且能够凭着信来表示赞同并接受它。因此,将一个基督徒比作一根木桩或一块石头的比喻应当从基督教所有教会中驱逐出去,就像流星从一个睡醒之人眼前消失;因为还有什么在理性上比这更矛盾的呢?

【3】不过,为了阐明新教会关于人皈依宗教的教导,我在此转述《揭开启示》一个见闻中以下段落:谁看不出,当人被指示有一位上帝,他有思想上帝或不思想上帝的自由?这就是说,在属灵的事上,每个人都有自由,正如在文明和道德的事上一样。主无时无刻不将这种自由赐给每一个人。因为这个缘故,人犯罪而成为罪犯也是照着他自己的想法。人之为人,正是基于这种自由;动物之为动物,就是因为缺乏这种自由。所以,人有能力改造和更新自身,似乎是凭自己,只要他从内心承认这能力乃是来自主。凡悔改并信主的人,都能被改造和更新。一个人必须好像凭自己悔改并信主,不过这种‘好像凭自己的想法也是出于主,因为主既赐下意志还赐予能力,从未将它们从任何人身上拿走。人实在不能凭自己得以更新,丝毫不能。但是,我们不是被造为一尊雕像,而是被造为人。我们可以依靠主行出悔改的动作,仿佛是凭自己。只有这样,人方能借着爱与信的回馈与主联合,使人与他联合一直是主的心意。一言以蔽之,你当自觉努力,并相信你是靠主而做,仿佛是自己在做。不过,好像凭自己而做并非从被造之始就是赐予给人固有的能力,因为只有主才能凭自己而做,但是主始终将这种能力加在人身上。人若践行良善,相信真理,仿佛凭自己而做,他就是天上的使者。反之,人若犯罪作恶,认同伪谬,也仿佛凭自己而做,他就是地狱的使者。后者的‘仿佛凭自己而做’,可从他祷告看出,因为他祈求被保守远离魔鬼,免得魔鬼诱惑,将他自己的恶施加于他。无论何人,若认定他是凭自己而做,那么不论他是行善还是作恶,都为有过;若相信只是仿佛凭自己而做,就免招罪过。因为人以为但凡凭自己所行的,都归给自己;倘若出于这个想法而行善,他以为是自己行的,并将其归给自己;但事实上是凭上帝而行,且来自上帝。倘若出于这个想法而作恶,他也以为是自己行的,并将其归给自己;但事实上是凭魔鬼而行,且来自魔鬼。类似的还有关于洗礼和圣餐礼的邪说,他们根据唯信称义之教条推导出这些圣礼理应得到的好处;还有关于基督身位之说;以及从基督徒教会初期直到如今,从那些以三位上帝观为根基的教义衍生而出的诸多异端邪说;在这个主题的简要分析中就不一一列举,在相应主题的著述中再作阐释。

揭秘启示录 #762

762.启18:6.

762.启18:6.“她怎样待你,也要怎样待她,按她所行的加倍地报应她。用她调酒的杯,加倍地调给她喝”表死后正义的报应和惩罚,那时他们用来迷惑并毁灭他人的邪恶与虚假将照其量和质而报应到他们身上,这就是所谓的报应法则(the law of retaliation)。“她怎样待你,也要怎样待她”表示死后正义的报应和惩罚。“按她所行的加倍地报应她”表示他们用来迷惑并毁灭他人的邪恶与虚假将照其量和质而报应到他们身上。“用她调酒的杯,加倍地调给她喝”表示虚假将同样报应到他们身上;因为“杯”或“酒”表示虚假(316,635,649,672节)。在先知书中,几乎同样的话论及巴比伦:
照着巴比伦所做的报应她,她怎样待人,也要怎样待她,因为她向耶和华以色列的圣者发了狂傲。(耶利米书 50:29)
这是耶和华报仇的事,你们要向巴比伦报仇;她怎样待人,也要怎样待她。(耶利米书 50:15)
巴比伦女子被毁灭,报复你像你待我们的,那人便为有福。(诗篇137:8)
按照字义,似乎是他们所迷惑并毁灭的人要报应他们;但按照灵义,这些人不会报应他们,而是他们自己报应自己,因为一切邪恶自带惩罚。这种情形类似于圣言各处所说的话,即:神将因向祂自己所行的不义和罪孽而报应和报复,并由于愤恨和烈怒毁灭他们;而事实上,是那些反对神的恶人自己这样行,因而向自己行这一切。这就是报应的法则,该法则就来源于这条神性律法:
无论何事,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因为这就是律法和先知。(马太福音7:12;路加福音6:31)
在天堂,这条法则就是相爱或仁爱的法则,由此在地狱所产生的是对立的法则,就是,你怎样待人,人怎样待你。不是说那些在天堂的人这样做,而是他们对自己这样做,因为地狱的报应法则和天堂的报应法则正好对立,并且如同被铭刻在他们的邪恶上。
在以下经文中,“加倍”表示根据量和质而有大量:
愿那些逼迫我的蒙羞,使灾祸的日子临到他们,以加倍的毁坏毁坏他们。(耶利米书17:18)
在以下经文中,表示根据他们转离邪恶的量和质而有大量:
安慰我的百姓,她服役期已经满了,她的罪孽赦免了,她从耶和华手中加倍受罚。(以赛亚书40:1,2)
你们被囚而有指望的人都要转回保障,我今日说明,我必加倍赐福给你们。(撒迦利亚书9:12)
你们因所受的羞辱必得加倍的好处;在他们的地内,他们必得加倍的产业,永远之乐必归与他们。(以赛亚书 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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