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69

BE69.关于在皈依

BE69.关于在皈依宗教中,人就像根木桩,这个邪说已被当今教会接受为它的自然产物,可从以下话语明显看出:在灵性之事上,人全然没有能力(n.15a,b,c);在皈依宗教中,他就像一根木桩,一块石头,一尊雕像;他无法自己去适应和应用于接受恩典,而像毫无知觉并起不了任何作用的事物(n.15c,d);人只有运动的能力,借此得以去教会听道和听福音(n.15e);凭着圣灵而重生之人,出于所接受的全新能力和恩赐倒是能以某种方式配合(n.15l);还有其它许多类似的话语。上述内容是对一个人在皈依宗教和从恶行悔改的描述,也是出自唯信称义这同一个蛋或子宫的产物;如此描述甚至达到一个程度:人的行为可被完全废除,与信没什么关系,甚至挨不到边。

【2】但是,因为这些观念有悖于人们对皈依宗教和恶行悔改的一般理解,所以他们加上以下话:“已受洗和未受洗者有天壤之别;因为,照着保罗的教导,一切受洗者已穿上基督,被真正更新,这些人因此获得意志的自由,也就是如基督所见证的,重获自由。因上,不仅听了上帝的道而且在真理之中的人还能够凭着信心去赞同并接受它(n.15n,《协和信条》p.675)。我呼吁有理智的人们啊,你们思量一下,后面加上的话与前面的内容是否一致呢?二者相比,是否自相矛盾:在皈依宗教的阶段,一个基督徒就像根木桩或石块,以致他没有能力使自己适应于接受恩典,然而当每个基督徒受了洗,通过洗礼就变得不仅拥有听上帝之道的能力,而且能够凭着信来表示赞同并接受它。因此,将一个基督徒比作一根木桩或一块石头的比喻应当从基督教所有教会中驱逐出去,就像流星从一个睡醒之人眼前消失;因为还有什么在理性上比这更矛盾的呢?

【3】不过,为了阐明新教会关于人皈依宗教的教导,我在此转述《揭开启示》一个见闻中以下段落:谁看不出,当人被指示有一位上帝,他有思想上帝或不思想上帝的自由?这就是说,在属灵的事上,每个人都有自由,正如在文明和道德的事上一样。主无时无刻不将这种自由赐给每一个人。因为这个缘故,人犯罪而成为罪犯也是照着他自己的想法。人之为人,正是基于这种自由;动物之为动物,就是因为缺乏这种自由。所以,人有能力改造和更新自身,似乎是凭自己,只要他从内心承认这能力乃是来自主。凡悔改并信主的人,都能被改造和更新。一个人必须好像凭自己悔改并信主,不过这种‘好像凭自己的想法也是出于主,因为主既赐下意志还赐予能力,从未将它们从任何人身上拿走。人实在不能凭自己得以更新,丝毫不能。但是,我们不是被造为一尊雕像,而是被造为人。我们可以依靠主行出悔改的动作,仿佛是凭自己。只有这样,人方能借着爱与信的回馈与主联合,使人与他联合一直是主的心意。一言以蔽之,你当自觉努力,并相信你是靠主而做,仿佛是自己在做。不过,好像凭自己而做并非从被造之始就是赐予给人固有的能力,因为只有主才能凭自己而做,但是主始终将这种能力加在人身上。人若践行良善,相信真理,仿佛凭自己而做,他就是天上的使者。反之,人若犯罪作恶,认同伪谬,也仿佛凭自己而做,他就是地狱的使者。后者的‘仿佛凭自己而做’,可从他祷告看出,因为他祈求被保守远离魔鬼,免得魔鬼诱惑,将他自己的恶施加于他。无论何人,若认定他是凭自己而做,那么不论他是行善还是作恶,都为有过;若相信只是仿佛凭自己而做,就免招罪过。因为人以为但凡凭自己所行的,都归给自己;倘若出于这个想法而行善,他以为是自己行的,并将其归给自己;但事实上是凭上帝而行,且来自上帝。倘若出于这个想法而作恶,他也以为是自己行的,并将其归给自己;但事实上是凭魔鬼而行,且来自魔鬼。类似的还有关于洗礼和圣餐礼的邪说,他们根据唯信称义之教条推导出这些圣礼理应得到的好处;还有关于基督身位之说;以及从基督徒教会初期直到如今,从那些以三位上帝观为根基的教义衍生而出的诸多异端邪说;在这个主题的简要分析中就不一一列举,在相应主题的著述中再作阐释。

真实的基督教 #464

464.⑴《奥斯堡信

464.⑴《奥斯堡信条》的学者们宣称,因着始祖的堕落,人全然败坏了,以致在关乎皈依与得救的属灵之事上,人天生就是瞎的,当传讲神的圣言时,他不理解,也没有能力理解,反而视之为愚昧;他从不凭自己靠近神,宁愿与神为敌,就这样一直等到听闻所传讲的圣言时他凭圣灵的大能、出于纯粹的恩典而发生转变,被赐予信仰,从而重生,成为新的,无需他自己这一方的任何合作(656页)。
⑵我们相信,在属灵和神性的事上,未重生之人的理解、心思和意愿凭他自己的属世能力,完全不能理解、相信、接受、思想、意愿、开始、完成、行动、运作或配合任何事。就良善而言,人已全然败坏和死亡,以致自堕落之后、重生之前,他藉以为神的恩典预备自己,或在赐予恩典时能把握住它,或使自己适应它,并凭自己能接受它的属灵能力荡然无存。他也无法凭自己的能力对自己的转变做出完全、甚至一星半点的贡献;或主动,或貌似主动行动、作工、配合;人只是罪的奴隶,受制于撒旦,受他们驱使。因此,其属世的自由意志因其败坏的能力和堕落的本性,只在那些不讨神喜悦、与祂作对的事上积极有为(656页)。
⑶在世俗和属世的事上,人都精明能干,但在关乎灵魂得救的属灵和神性之事上,就像木石,或像罗得之妻所化的盐柱,眼睛、嘴巴都不管用,浑然无觉(661页)。
⑷然而,人还是有运动或者支配外在肢体的能力,也有能力听福音,多少还能思考它,但私底下却鄙视它,视其为愚蠢,也不能信它。在这方面,他还不如木头,除非圣灵在他里面动工,激发并产生信和其它取悦神的美德,以及顺服(662页)。
⑸从某种意义上说,人并非石、木。石、木不会抗拒,既不懂也感觉不到自己身上发生的事,而人在皈依神之前,却能藉其意愿抗拒神。所以,皈依前,人的确是理性生物,被赐予理解力,但那不是在神性之事上的理解力;也被赐予意愿,但它不能意愿任何能引向得救的良善。对于自己的救赎,他仍旧无能为力,在这方面,他比木、石还要糟糕(672,673页)。
⑹整个皈依是圣灵独自的运作、恩赐和作工,圣灵凭自己的力量和权能通过圣言,如同在被动物体上那样在人的理解、内心和意愿方面实施和操作这一切,人在此毫无作为,纯粹被动。然而,被动的方式又不像从石头上雕刻石像,或在石蜡上刻印章,毕竟石蜡既无知识也无意愿(681页)。
⑺某些教父和现代学者的著述宣称:“神只在人同意的情况下才会吸引他”,故人的意愿在皈依方面起到某种作用。但这种说法不符合正规教义,因为它支持了一个错误观点,即人类在皈依上拥有选择的权力(582页)。
⑻在受制于理性的外在、世俗之事上,人尚留有几分理解、能力和官能,不过,这些可怜的余留极其微弱。而且,这些天赋由于微不足道而被遗传病玷污和毒害,以致在神眼里毫无价值(641页)。
⑼皈依使人从愤怒之子变为恩典之子,在此过程中,人并未与圣灵合作,因为人的皈依是唯独圣灵的工作,并无外援(219,579,663页,附录143页)。然而,一旦重生,人就能凭圣灵的能力合作,尽管当时他的合作极其软弱。他照着圣灵带领、主宰和引导他的程度和时期而行善事。不过,他不像两匹马同拉一辆车那样与圣灵合作(674页)。
⑽原罪并非实际犯下的罪行,而是人的性质、实质和本质中根深蒂固、与生俱来的某种东西。它是一切实际罪恶,如堕落的思想、言论和邪恶行为的源头(577页)。这败坏人整个性质的遗传病就是可怕的罪恶,事实上是一切罪恶的开始和起头,一切过犯从中如同从根部和源头那样流出(640页)。这罪就像是属灵的麻风病,完全侵入到至内在的肺腑和心脏的最深处,人的全部性质因着它而在神眼里完全被玷污和败坏。由于这种败坏,人自身受到神律法的指控和定罪,以致于我们天生就是愤怒之子、死亡和诅咒的奴隶,除非我们因着基督功德的恩典而从这些邪恶中得到释放和解救(639页)。由于这个原因,我们完全缺乏或丧失了与我们在伊甸园一同被造的神起初的公义或形象,这就是使人在一切神性或属灵之事上完全无能为力、愚痴和蠢笨的根源。丧失神的形像后,取而代之的是,人在心智、理解、内心和意愿方面,遭受其整个性质和全部能力,尤其灵魂的较高和主要官能的至内在、最恶劣、最不可思议和难以形容的败坏(64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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