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68

BE68.关于義(c

BE68.关于義(charity)与信(faith)之间并不相连,可从他们关于唯信称义之教导的相关内容中看出:信乃是出于公义而归算给人,并不需要行为(n.12a);此信被称为公义并非因義而成就(n.12b);好行为当完全排除在论及称义和永生的话题之外(n.12f);好行为并非必需作为得救的原因,得救必须要有好行为这一立场要被拒绝(n.12g,h,i,k);信仰与救恩不用靠着好行为来保护和保持(n.12m,n);与称义归给好行为,这样的好行为有害(n.14g);灵的作工,或恩典的作工——跟随信并作为信的果子——无助于人的得救(n.14d);以及其它地方。由所有这些内容可明显看出,这样的信与義毫不相关;倘若扯上关系,反而有害于得救,因为对信产生危害,这样就使得信不再成为得救的唯一方法。关于当今教会之信不能与義相联,在前文已作解释(n.47-50);因此,这可以说是天命如此,改教者们出于他们的信仰势必充满热情地拒绝義与好行为;因为倘若他们将義与信联合,那就好比将猎豹与绵羊、豺狼与羊羔、老鹰和鸽子相联。这样的信还在《启示录》中被描绘为豹(13:2),并在《揭开启示》中加以解读(AR572)。但是,教会无信,无義之信,各是什么呢?没有信与義的婚姻又是什么教会呢?(请参阅n.48。)信与義的结合构成教会本身,它构成由主现在建立的新教会。

揭秘启示录 #846

846.“我又看见那

846.“我又看见那些因为给耶稣作见证,并为神之道被斧头斩首者的灵魂”表他们被那些陷入源于自我聪明的虚假之人弃绝,因为他们敬拜主,并照其圣言的真理生活。“给耶稣作见证,并为神之道被斧头斩首者的灵魂”表示死后的人,人死后就被称为“灵”,或披着灵体的人,他们被主藏在低地,直到恶者通过最后审判被移除。经上之所以说他们“被斩首”,是因为他们被那些陷入源于自我聪明的虚假之人弃绝,这等人全都陷入邪恶,由此陷入虚假,或陷入虚假,由此陷入邪恶,然而他们外在却处于神性敬拜。这类虚假由“斧子”来表示,对此,可参看下一节。“为耶稣作见证”和“神之道”表示对主在其人身中的神性的承认,前面那些经文也是这个意思:
约翰便将神的道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证明出来。(启示录1:2)
米迦勒和他的使者胜过那龙,是因羔羊的血,和他们所见证的道。(启示录12:11)
龙去与她其余的种争战,就是那守神诫命,为耶稣基督作见证的。(启示录12:17)
我和你,并你那些为耶稣作见证的弟兄同是作仆人的。因为预言中的灵意乃是为耶稣作见证。(启示录19:10)
这些经文表示对主在其人身中的神性的承认,和照其圣言的真理,尤其照十诫的生活;对此,可参看前面所给出的解读。本节所说的这些“灵魂”和前面这些话所说的“灵魂”是一样的:
我看见在祭坛底下,有为神的道并为作见证被杀之人的灵魂;大声喊着说,圣洁真实的主啊!你不审判住在地上的人给我们伸流血的冤,要等到几时呢?于是有白袍赐给他们各人,又有话对他们说,还要安息片时,等着一同作仆人的和他们的弟兄,也像他们被杀,满足了数目。(启示录6:9-11)
对此,可参看前面的解读(325-32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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