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68

BE68.关于義(c

BE68.关于義(charity)与信(faith)之间并不相连,可从他们关于唯信称义之教导的相关内容中看出:信乃是出于公义而归算给人,并不需要行为(n.12a);此信被称为公义并非因義而成就(n.12b);好行为当完全排除在论及称义和永生的话题之外(n.12f);好行为并非必需作为得救的原因,得救必须要有好行为这一立场要被拒绝(n.12g,h,i,k);信仰与救恩不用靠着好行为来保护和保持(n.12m,n);与称义归给好行为,这样的好行为有害(n.14g);灵的作工,或恩典的作工——跟随信并作为信的果子——无助于人的得救(n.14d);以及其它地方。由所有这些内容可明显看出,这样的信与義毫不相关;倘若扯上关系,反而有害于得救,因为对信产生危害,这样就使得信不再成为得救的唯一方法。关于当今教会之信不能与義相联,在前文已作解释(n.47-50);因此,这可以说是天命如此,改教者们出于他们的信仰势必充满热情地拒绝義与好行为;因为倘若他们将義与信联合,那就好比将猎豹与绵羊、豺狼与羊羔、老鹰和鸽子相联。这样的信还在《启示录》中被描绘为豹(13:2),并在《揭开启示》中加以解读(AR572)。但是,教会无信,无義之信,各是什么呢?没有信与義的婚姻又是什么教会呢?(请参阅n.48。)信与義的结合构成教会本身,它构成由主现在建立的新教会。

揭秘启示录 #66

66.“你所看见的七

66.“你所看见的七灯台就是七个教会”表示地上的新教会,也就是由主那里从新天堂而降的新耶路撒冷。 “灯台”是指教会(可参看AR 43节);由于“七”表示一切或所有(AR 10节),所以“七灯台”不是指七个教会,而是指整体上的教会,该教会本身为一,只是照着接受而各不相同。这种多样性可比作王冠上的各种珠宝,也可比作全身的各种不同、却又构成一体的肢体和器官。每种形式的完美都因各种事物按其顺序被适当排列而存在。这就是为何就其多样性而言,整个新教会在下文被描述为“七个教会”。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