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68

BE68.关于義(c

BE68.关于義(charity)与信(faith)之间并不相连,可从他们关于唯信称义之教导的相关内容中看出:信乃是出于公义而归算给人,并不需要行为(n.12a);此信被称为公义并非因義而成就(n.12b);好行为当完全排除在论及称义和永生的话题之外(n.12f);好行为并非必需作为得救的原因,得救必须要有好行为这一立场要被拒绝(n.12g,h,i,k);信仰与救恩不用靠着好行为来保护和保持(n.12m,n);与称义归给好行为,这样的好行为有害(n.14g);灵的作工,或恩典的作工——跟随信并作为信的果子——无助于人的得救(n.14d);以及其它地方。由所有这些内容可明显看出,这样的信与義毫不相关;倘若扯上关系,反而有害于得救,因为对信产生危害,这样就使得信不再成为得救的唯一方法。关于当今教会之信不能与義相联,在前文已作解释(n.47-50);因此,这可以说是天命如此,改教者们出于他们的信仰势必充满热情地拒绝義与好行为;因为倘若他们将義与信联合,那就好比将猎豹与绵羊、豺狼与羊羔、老鹰和鸽子相联。这样的信还在《启示录》中被描绘为豹(13:2),并在《揭开启示》中加以解读(AR572)。但是,教会无信,无義之信,各是什么呢?没有信与義的婚姻又是什么教会呢?(请参阅n.48。)信与義的结合构成教会本身,它构成由主现在建立的新教会。

揭秘启示录 #474

474.启10:5,

474.启10:5,6.“我所看见的那踏海踏地的天使向天举起右手来,指着那直活到永永远远的,起誓说”表主指着自己宣誓和证明。“那踏海踏地的天使”表示主(470节);“向天举手”表示宣誓“不再有时日了”(第6节);“起誓说”表示证明“在第七位天使发声的日子,神的奥秘就成全了”(第7节);“活到永永远远的”表示主自己,如前所述(启示录1:18;4:9,10;5:14;但以理书4:34)。稍后会看到,主指着自己证明。综上所述,明显可知“我所看见的那踏海踏地的天使向天举起右手来,指着那直活到永永远远的起誓说”这句话表示主指着自己宣誓和证明。
耶和华指着自己宣誓,也就是证明。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我指着自己起誓,我口所出的话并不返回。(以赛亚书45:23)
我指着自己起誓,这宫殿必变为荒场。(耶利米书22:5)
耶和华指着自己的灵魂起誓。(耶利米书51:14;阿摩司书6:8)
耶和华指着自己的圣洁起誓。(阿摩司书4:2)
耶和华指着自己的右手和祂大力的膀臂起誓。(以赛亚书62:8)
看哪,我指着我的大名起誓。(耶利米书44:26)
耶和华,也就是主,“指着自己起誓”表示神性真理来证明,因为主就是神性真理本身,因而通过并凭它自己来证明。除此以外,“耶和华起誓”还可见于其它地方(以赛亚书14:24;54:9;诗篇89:3,35; 95:11;110:4;132:11)。经上之所以说“耶和华起誓”,是因为建在以色列人当中的教会是一个代表性教会,主与该教会的结合因此以一个约来代表,就是诸如两个对着契约发誓的人之间所立的那种约;因此,誓言就是这个约的一部分,故经上说“耶和华起誓”;然而这句话的意思并不是说祂真的起誓了,而是说神性真理证明它。
一个誓言就是一个约的一部分,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我向你起了誓,立了约,你就成了我的。(以西结书16:8)
记念他的圣约,就是他所起的誓。(路加福音1:72-73;诗篇105:9;耶利米书11:5; 32:22;申命记1:34; 10:11; 11:9, 21; 26:3, 15; 31:20; 34:4)
由于约是主与教会,并教会与主相互结合的代表,还由于誓言是这约的一部分,人要通过、因而也凭其中的真理起誓,故以色列人被允许指着耶和华起誓,因而指着神性真理起誓(出埃及记20:7;利未记19:12;申命记6:13;10:20;以赛亚书48:1; 65:16;耶利米书4:2;撒迦利亚书5:4);不过,当教会的代表被废除后,立约的誓言也随之被主废除了(马太福音5:33-37; 23: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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