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68.关于義(charity)与信(faith)之间并不相连,可从他们关于唯信称义之教导的相关内容中看出:信乃是出于公义而归算给人,并不需要行为(n.12a);此信被称为公义并非因義而成就(n.12b);好行为当完全排除在论及称义和永生的话题之外(n.12f);好行为并非必需作为得救的原因,得救必须要有好行为这一立场要被拒绝(n.12g,h,i,k);信仰与救恩不用靠着好行为来保护和保持(n.12m,n);与称义归给好行为,这样的好行为有害(n.14g);灵的作工,或恩典的作工——跟随信并作为信的果子——无助于人的得救(n.14d);以及其它地方。由所有这些内容可明显看出,这样的信与義毫不相关;倘若扯上关系,反而有害于得救,因为对信产生危害,这样就使得信不再成为得救的唯一方法。关于当今教会之信不能与義相联,在前文已作解释(n.47-50);因此,这可以说是天命如此,改教者们出于他们的信仰势必充满热情地拒绝義与好行为;因为倘若他们将義与信联合,那就好比将猎豹与绵羊、豺狼与羊羔、老鹰和鸽子相联。这样的信还在《启示录》中被描绘为豹(13:2),并在《揭开启示》中加以解读(AR572)。但是,教会无信,无義之信,各是什么呢?没有信与義的婚姻又是什么教会呢?(请参阅n.48。)信与義的结合构成教会本身,它构成由主现在建立的新教会。
460.“不能看、不能听、不能走的”表它们里头没有丝毫属灵和真正理性的生命。经上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偶像崇拜者以为他们的偶像能看也能听,因他们将这些偶像奉为神明;然而,这还不是这句话的意思;这句话的意思是说,敬拜的虚假里面没有丝毫属灵和真正理性的生命,因为“看”与“听”表示理解与领悟(7,25,87节);“走”表示活出来(167节);因此,这三样事物表示属灵和真正理性的生命;之所以表示这一切,是因为“偶像”表示敬拜的虚假,这些虚假里面没有丝毫属灵和理性的生命。偶像不能看、不能听、不能走,这事太过明显,不值得在此一提,所以其中必有某种内在含义。在圣言的其它部分,也是这样论及“偶像”,如以下经文:
他们不知道、也不明白,他们的眼不能看见,他们的心不能明白,他们没有知识,也没有聪明。(以赛亚书44:9,18,19)
他们不能说话,也不能行走。(耶利米书10:3-10)
他们有口却不能言,有眼却不能看。(诗篇115:5; 135:15-16)
这些话之所以表示类似事物,是因为“偶像”表示敬拜的虚假,这些敬拜的虚假里面没有丝毫系真生命的生命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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