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68.关于義(charity)与信(faith)之间并不相连,可从他们关于唯信称义之教导的相关内容中看出:信乃是出于公义而归算给人,并不需要行为(n.12a);此信被称为公义并非因義而成就(n.12b);好行为当完全排除在论及称义和永生的话题之外(n.12f);好行为并非必需作为得救的原因,得救必须要有好行为这一立场要被拒绝(n.12g,h,i,k);信仰与救恩不用靠着好行为来保护和保持(n.12m,n);与称义归给好行为,这样的好行为有害(n.14g);灵的作工,或恩典的作工——跟随信并作为信的果子——无助于人的得救(n.14d);以及其它地方。由所有这些内容可明显看出,这样的信与義毫不相关;倘若扯上关系,反而有害于得救,因为对信产生危害,这样就使得信不再成为得救的唯一方法。关于当今教会之信不能与義相联,在前文已作解释(n.47-50);因此,这可以说是天命如此,改教者们出于他们的信仰势必充满热情地拒绝義与好行为;因为倘若他们将義与信联合,那就好比将猎豹与绵羊、豺狼与羊羔、老鹰和鸽子相联。这样的信还在《启示录》中被描绘为豹(13:2),并在《揭开启示》中加以解读(AR572)。但是,教会无信,无義之信,各是什么呢?没有信与義的婚姻又是什么教会呢?(请参阅n.48。)信与義的结合构成教会本身,它构成由主现在建立的新教会。
420.“我就看见一个星从天上落到地上”表示属灵的神性真理从天堂流入他们中间的教会,并检查和显明。“一个星”在此表示属灵的神性真理,因为它是从属灵天堂落下来的(对此,参看AR 387, 388节);“地”在此表示那些处于教会内在的人中间的教会,如前所述(AR 398节)。属灵的神性真理是指源于属灵之爱,即对邻之爱的聪明;由于如今这种聪明被称为信,这种爱被称为仁,所以它是指源于仁的信,确切地说,是指源于仁之良善的信之真理,在此由“一个星”来表示。单数形式的“星”(启示录2:28; 22:16)所表相同;因为复数形式的“星”表示良善和真理的知识或认知(AR 51节),通过这些知识或认知才有聪明。正是神性真理在检查并显明,这一点从接下来的内容明显看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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