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68.关于義(charity)与信(faith)之间并不相连,可从他们关于唯信称义之教导的相关内容中看出:信乃是出于公义而归算给人,并不需要行为(n.12a);此信被称为公义并非因義而成就(n.12b);好行为当完全排除在论及称义和永生的话题之外(n.12f);好行为并非必需作为得救的原因,得救必须要有好行为这一立场要被拒绝(n.12g,h,i,k);信仰与救恩不用靠着好行为来保护和保持(n.12m,n);与称义归给好行为,这样的好行为有害(n.14g);灵的作工,或恩典的作工——跟随信并作为信的果子——无助于人的得救(n.14d);以及其它地方。由所有这些内容可明显看出,这样的信与義毫不相关;倘若扯上关系,反而有害于得救,因为对信产生危害,这样就使得信不再成为得救的唯一方法。关于当今教会之信不能与義相联,在前文已作解释(n.47-50);因此,这可以说是天命如此,改教者们出于他们的信仰势必充满热情地拒绝義与好行为;因为倘若他们将義与信联合,那就好比将猎豹与绵羊、豺狼与羊羔、老鹰和鸽子相联。这样的信还在《启示录》中被描绘为豹(13:2),并在《揭开启示》中加以解读(AR572)。但是,教会无信,无義之信,各是什么呢?没有信与義的婚姻又是什么教会呢?(请参阅n.48。)信与義的结合构成教会本身,它构成由主现在建立的新教会。
216.“所以你要发热心,也要悔改”表示好叫这种治愈(通过试探)出于对真理的情感和对虚假的厌恶而完成。此处说“要发热心”,因为前面(2:15)说“我巴不得你或冷或热”,此处的意思是叫他热;事实上,“热心”(zeal)是指属灵之热,属灵之热是爱之情感,在此是对真理的爱之情感,出于对真理的爱之情感行事的人,也出于对虚假的厌恶行事;因此,“悔改”表示这一点。在圣言中,当论述主时,“热心”表示爱和愤怒;在一些经文中,它表示爱(如约翰福音2:17; 诗篇69:9; 以赛亚书37:32; 63:15; 以西结书39:25; 撒迦利亚书1:14; 8:2);在一些经文中,它表示愤怒(如申命记32:16, 21; 诗篇79:5-6; 以西结书8:3, 5; 16:42; 23:25; 西番雅书1:18; 3:8)。但主的“热心”不是愤怒,只是外在看起来如此,它内在是爱。它外在看起来如此,是因为当主责备人时,尤其当人自己的邪恶惩罚他时,主似乎发怒。是爱允许这样,好叫他的邪恶可以被移除;这就像父母若爱自己的孩子,就会让他们受管教,以除去他们的邪恶。由此明显可知,耶和华为何称自己“热心(zealous,中文圣经多译为忌邪的)”(申命记4:24; 5:9, 10; 6: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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