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68.关于義(charity)与信(faith)之间并不相连,可从他们关于唯信称义之教导的相关内容中看出:信乃是出于公义而归算给人,并不需要行为(n.12a);此信被称为公义并非因義而成就(n.12b);好行为当完全排除在论及称义和永生的话题之外(n.12f);好行为并非必需作为得救的原因,得救必须要有好行为这一立场要被拒绝(n.12g,h,i,k);信仰与救恩不用靠着好行为来保护和保持(n.12m,n);与称义归给好行为,这样的好行为有害(n.14g);灵的作工,或恩典的作工——跟随信并作为信的果子——无助于人的得救(n.14d);以及其它地方。由所有这些内容可明显看出,这样的信与義毫不相关;倘若扯上关系,反而有害于得救,因为对信产生危害,这样就使得信不再成为得救的唯一方法。关于当今教会之信不能与義相联,在前文已作解释(n.47-50);因此,这可以说是天命如此,改教者们出于他们的信仰势必充满热情地拒绝義与好行为;因为倘若他们将義与信联合,那就好比将猎豹与绵羊、豺狼与羊羔、老鹰和鸽子相联。这样的信还在《启示录》中被描绘为豹(13:2),并在《揭开启示》中加以解读(AR572)。但是,教会无信,无義之信,各是什么呢?没有信与義的婚姻又是什么教会呢?(请参阅n.48。)信与義的结合构成教会本身,它构成由主现在建立的新教会。
L9.从广泛意义上说,律法是指摩西五经中所写的一切,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路加福音:
亚伯拉罕对阴间的财主说,他们有摩西和先知,让他们听从他们吧;若不听从摩西和先知,就是有一个从死里复活的,他们也是不听劝。(路加福音16:29, 31)
约翰福音:
腓力对拿但业说,摩西在律法上所写的和众先知所记的那一位,我们遇见了。(约翰福音1:45)
马太福音:
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马太福音5:17)
同一福音书:
众先知和律法说预言,到约翰为止。(马太福音11:13)
路加福音:
律法和先知到约翰为止,从此神国的福音传开了。(路加福音16:16)
马太福音:
无论何事,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因为这就是律法和先知。(马太福音7:12)
同一福音书:
耶稣说,你要用你全部的心,全部的灵魂爱主你的神,要爱邻如己;全部律法和先知,都系於这两条诫命。(马太福音22:37, 39, 40)
在这些经文中,“摩西和先知”、“律法和先知”都表示摩西五经和先知书中所写的一切。“律法”尤表摩西所写的一切,这一点从以下经文看得更明显,路加福音:
按摩西律法满了洁净的日子,他们带着耶稣上耶路撒冷去,要把祂献与主。正如主的律法上所记,凡打开子宫的男丁必称圣归主。又要照主的律法上所说,或用一对斑鸠,或用两只雏鸽献祭。父母带耶稣进入圣殿,要照律法的规矩办理祂的事。他们照主的律法办完了一切的事。(路加福音2:22-24, 27, 39)
约翰福音:
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们,把这样的妇人用石头打死。(约翰福音8:5)
同一福音书:
律法是藉着摩西而赐的。(约翰福音1:17)
从这些经文明显可知,在论述这些事的地方,如摩西五经中所写的,它们有时被称为“律法”,有时被称为“摩西”(在马太福音8:4; 马可福音10:2-4; 12:19; 路加福音20:28, 37; 约翰福音3:14; 7:19, 51; 8:17; 19:7中也是如此)。经上所吩咐的许多事也被摩西称为“律法”,如燔祭(利未记6:9; 7:37);祭牲(利未记6:25; 7:1-11);素祭(利未记6:14);大麻风(利未记14:2);疑恨(民数记5:29, 30);拿细耳人(民数记6:13, 21)。摩西自己称他的书为“律法”:
摩西将这律法写出来,交给抬耶和华约柜的祭司利未子孙。摩西对他们说,把这律法书拿来,放在耶和华的约柜旁边。(申命记31:9, 11, 26)
它被放在旁边,是因为石版在这柜子里面,严格意义上说,石版就是律法。后来,摩西五经被称为“律法书”:
大祭司希勒家对书记沙番说,我在耶和华家里得了律法书。王听见律法书上的话,便撕裂衣服。(列王纪下22:8, 11; 2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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