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68.关于義(charity)与信(faith)之间并不相连,可从他们关于唯信称义之教导的相关内容中看出:信乃是出于公义而归算给人,并不需要行为(n.12a);此信被称为公义并非因義而成就(n.12b);好行为当完全排除在论及称义和永生的话题之外(n.12f);好行为并非必需作为得救的原因,得救必须要有好行为这一立场要被拒绝(n.12g,h,i,k);信仰与救恩不用靠着好行为来保护和保持(n.12m,n);与称义归给好行为,这样的好行为有害(n.14g);灵的作工,或恩典的作工——跟随信并作为信的果子——无助于人的得救(n.14d);以及其它地方。由所有这些内容可明显看出,这样的信与義毫不相关;倘若扯上关系,反而有害于得救,因为对信产生危害,这样就使得信不再成为得救的唯一方法。关于当今教会之信不能与義相联,在前文已作解释(n.47-50);因此,这可以说是天命如此,改教者们出于他们的信仰势必充满热情地拒绝義与好行为;因为倘若他们将義与信联合,那就好比将猎豹与绵羊、豺狼与羊羔、老鹰和鸽子相联。这样的信还在《启示录》中被描绘为豹(13:2),并在《揭开启示》中加以解读(AR572)。但是,教会无信,无義之信,各是什么呢?没有信与義的婚姻又是什么教会呢?(请参阅n.48。)信与義的结合构成教会本身,它构成由主现在建立的新教会。
L65.在启示录,经上说:(我看见)一个新天新地;然后说:看哪,我将一切都更新了。这些话无非表示在如今主要重新建立的教会中,教义将是全新的。该教义并不存在于前教会中,原因在于,前教会若真的有这教义,也不会接受,因为那时最后的审判尚未实施;在最后审判之前,地狱的势力胜过了天堂的势力。因此,在此之前,该教义若真的被赐下,甚至由主亲口赐下,也不会存留在任何人身上;如今也是如此,除了那些唯独靠近主,承认祂为天地之神的人以外(参看61节)。事实上,这个教义已经在圣言中被赐下了;但由于教会在重建后不久,就沦为巴比伦,后来在其他人那里沦为非利士,所以这个教义无法从圣言中看到;因为教会只根据它自己的宗教形式的原则和属于该宗教的教义来看待圣言。
包含在本书中的新真理总体上如下:
包含在本书中的全新教义,总体而言,列举如下:
⑴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这神就是主。
⑵整部圣经唯独论述主。
⑶祂降世是为了征服地狱,荣耀祂的人身;祂通过允许加在祂自己身上的试探实现这两件事,并通过最后的试探,就是十字架受难完全实现它们。祂通过这种方式成为救赎主和救主;功德和公义由此唯独属于祂。
⑷祂成全了律法的一切,意思是祂应验了圣言的一切。
⑸祂并未通过十字架受难除去罪,只是作为一个先知担当了它们;也就是说,祂受难是为了以祂自己来代表粗暴对待圣言方面的教会。
⑹归算祂的功德毫无意义,什么都不是,除非将它理解为悔改之后的罪得赦免。
这些就是包含在这本小册中的真理。接下来的几本书将论述圣经,生活的教义,信之教义,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我们将看到更多新的真理。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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