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68

BE68.关于義(c

BE68.关于義(charity)与信(faith)之间并不相连,可从他们关于唯信称义之教导的相关内容中看出:信乃是出于公义而归算给人,并不需要行为(n.12a);此信被称为公义并非因義而成就(n.12b);好行为当完全排除在论及称义和永生的话题之外(n.12f);好行为并非必需作为得救的原因,得救必须要有好行为这一立场要被拒绝(n.12g,h,i,k);信仰与救恩不用靠着好行为来保护和保持(n.12m,n);与称义归给好行为,这样的好行为有害(n.14g);灵的作工,或恩典的作工——跟随信并作为信的果子——无助于人的得救(n.14d);以及其它地方。由所有这些内容可明显看出,这样的信与義毫不相关;倘若扯上关系,反而有害于得救,因为对信产生危害,这样就使得信不再成为得救的唯一方法。关于当今教会之信不能与義相联,在前文已作解释(n.47-50);因此,这可以说是天命如此,改教者们出于他们的信仰势必充满热情地拒绝義与好行为;因为倘若他们将義与信联合,那就好比将猎豹与绵羊、豺狼与羊羔、老鹰和鸽子相联。这样的信还在《启示录》中被描绘为豹(13:2),并在《揭开启示》中加以解读(AR572)。但是,教会无信,无義之信,各是什么呢?没有信与義的婚姻又是什么教会呢?(请参阅n.48。)信与義的结合构成教会本身,它构成由主现在建立的新教会。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 #59

L59.这就是信经关

L59.这就是信经关于神的三位一体所说的。接下来是涉及主在世上取得人身的内容,也就是我们所说的道成肉身。只要我们把来自母亲的人身,就是主在处于谦卑或倒空的状态下(以赛亚书53:12),当遭遇试探和十字架受难时所在的人身,与源于父的人身,就是祂处于荣耀或合一的状态下所在的人身,清楚区分开来,那么信经在这一点上所说的一切也都是真实的。因为主在世上取得一个从耶和华,也就是永恒之主成孕,并从童女马利亚所生的人身。因此,祂有一个神性和一个人身,即来自祂永恒神性的一个神性,和一个来自时间之中的母亲马利亚的人身。然而,祂脱去了后一种人身,披上了为神性的一个人身。这人身就是我们所说的神性人身,也是圣言中“神的儿子”所指的。因此,当信经首先论到道成肉身的细节,被理解为祂处于谦卑状态下所在的母亲方面的人身,接下来的细节被理解为祂处于荣耀状态下所在的神性人身时,那么一切细节就都符合真理了。信经中接下来的话涉及祂处于谦卑状态时所在的母亲方面的人身,即:耶稣基督,为神,又为人;其为神,与圣父同体,其为人,与其母同体,诞生于此世界;全神,亦全人,具有理性之灵,血肉之身;依其为神,与父同等,依其为人,少逊于父。还有:这人身没有变成神性,也不可与之相混;相反,它被脱去,神性人身被取得以取而代之。信经中接下来的话涉及主处于荣耀状态时所在的神性人身,即:我等之主耶稣基督,为神,又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事实上,祂完全为一,因为祂是一个位格;如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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