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68.关于義(charity)与信(faith)之间并不相连,可从他们关于唯信称义之教导的相关内容中看出:信乃是出于公义而归算给人,并不需要行为(n.12a);此信被称为公义并非因義而成就(n.12b);好行为当完全排除在论及称义和永生的话题之外(n.12f);好行为并非必需作为得救的原因,得救必须要有好行为这一立场要被拒绝(n.12g,h,i,k);信仰与救恩不用靠着好行为来保护和保持(n.12m,n);与称义归给好行为,这样的好行为有害(n.14g);灵的作工,或恩典的作工——跟随信并作为信的果子——无助于人的得救(n.14d);以及其它地方。由所有这些内容可明显看出,这样的信与義毫不相关;倘若扯上关系,反而有害于得救,因为对信产生危害,这样就使得信不再成为得救的唯一方法。关于当今教会之信不能与義相联,在前文已作解释(n.47-50);因此,这可以说是天命如此,改教者们出于他们的信仰势必充满热情地拒绝義与好行为;因为倘若他们将義与信联合,那就好比将猎豹与绵羊、豺狼与羊羔、老鹰和鸽子相联。这样的信还在《启示录》中被描绘为豹(13:2),并在《揭开启示》中加以解读(AR572)。但是,教会无信,无義之信,各是什么呢?没有信与義的婚姻又是什么教会呢?(请参阅n.48。)信与義的结合构成教会本身,它构成由主现在建立的新教会。
V.洗礼的第二个功用是,基督徒可以认识并承认主耶稣基督,救赎主和救主,并跟随祂
681.洗礼的第二个功用是,认识并承认主救赎主和救主耶稣基督,它不可分离地随第一个功用而来,第一个功用是引入基督教会,插入到灵界的基督徒当中。除非第二个功用随之而来,否则这第一个功用不就只是一个名字吗?事实上,这就像一个臣民宣誓效忠一个国王,却否认他的法律,或国家的法律,转而效忠一个外国国王,并服侍他;或像一个仆人把自己交给某个主人,接受他的制服作为服侍他的标志,然后又跑掉了,并穿着第一个主人的制服去服侍另一个主人;或像一个旗手拿着军旗跑了,并把它撕成碎片,将碎片扬到空中或掷于士兵脚下被踩踏。总之,拥有是一个基督徒,也就是属于基督的名称,却不承认和跟随祂,即照祂的诫命生活,就像一个影子、一缕烟,或一幅被涂黑的图画一样空洞,毫无意义;因为主说:
你们为什么称呼我主啊,主啊,却不遵行我所说的话呢?(路加福音6:46等)
又:
当那日,必有许多人对我说,主啊,主啊;那时我必向他们声明,我从来不认识你们。(马太福音7:22,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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