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68.关于義(charity)与信(faith)之间并不相连,可从他们关于唯信称义之教导的相关内容中看出:信乃是出于公义而归算给人,并不需要行为(n.12a);此信被称为公义并非因義而成就(n.12b);好行为当完全排除在论及称义和永生的话题之外(n.12f);好行为并非必需作为得救的原因,得救必须要有好行为这一立场要被拒绝(n.12g,h,i,k);信仰与救恩不用靠着好行为来保护和保持(n.12m,n);与称义归给好行为,这样的好行为有害(n.14g);灵的作工,或恩典的作工——跟随信并作为信的果子——无助于人的得救(n.14d);以及其它地方。由所有这些内容可明显看出,这样的信与義毫不相关;倘若扯上关系,反而有害于得救,因为对信产生危害,这样就使得信不再成为得救的唯一方法。关于当今教会之信不能与義相联,在前文已作解释(n.47-50);因此,这可以说是天命如此,改教者们出于他们的信仰势必充满热情地拒绝義与好行为;因为倘若他们将義与信联合,那就好比将猎豹与绵羊、豺狼与羊羔、老鹰和鸽子相联。这样的信还在《启示录》中被描绘为豹(13:2),并在《揭开启示》中加以解读(AR572)。但是,教会无信,无義之信,各是什么呢?没有信与義的婚姻又是什么教会呢?(请参阅n.48。)信与義的结合构成教会本身,它构成由主现在建立的新教会。
651.一切理性,或理性本身都同意这一点,即:主不能向任何人行恶,因而不能将邪恶归算给人;因为祂是爱本身和怜悯本身,因而是良善本身;这些属于祂的神性本质。因此,将邪恶,或属于邪恶的任何东西归于主,就是违背祂的神性本质,因而是一个矛盾。这就像把主与魔鬼,或天堂与地狱联系起来一样是可憎的;然而,他们之间有一道巨大的鸿沟限定,以致人要从这边过到那边是不能的,要从那边过到这边也是不能的(路加福音16:26)。就连天堂天使也不能向任何人行恶,因为来自主的良善的本质在他里面;而另一方面,地狱灵只能向他人行恶,因为来自魔鬼的邪恶的性质在他里面。任何人在世上归为己有的本质或性质,在死后都不能改变。请想想看,如果主出于愤怒看待恶人,出于怜悯看待善人(恶人和善人都是无数的),并出于恩典拯救善人,出于报复诅咒恶人,或定恶人的罪,以如此不同的眼光看待两者,即温柔而宽容地看待善人,严厉而苛刻地看待恶人,那么主的性质会是什么样呢?在这种情况下,主神会是什么样呢?凡被教会的讲道教导的人,谁不知道,本身为良善的一切良善都来自主,另一方面,本身为邪恶的一切邪恶都来自魔鬼?因此,如果有人真的既接受良善,也接受邪恶(良善来自主,邪恶来自魔鬼),并在意愿中接受这两者,那么他会变得既不冷也不热,而是不冷不热的,因而被吐出去,正如主在启示录(3:15, 16)中所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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