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68

BE68.关于義(c

BE68.关于義(charity)与信(faith)之间并不相连,可从他们关于唯信称义之教导的相关内容中看出:信乃是出于公义而归算给人,并不需要行为(n.12a);此信被称为公义并非因義而成就(n.12b);好行为当完全排除在论及称义和永生的话题之外(n.12f);好行为并非必需作为得救的原因,得救必须要有好行为这一立场要被拒绝(n.12g,h,i,k);信仰与救恩不用靠着好行为来保护和保持(n.12m,n);与称义归给好行为,这样的好行为有害(n.14g);灵的作工,或恩典的作工——跟随信并作为信的果子——无助于人的得救(n.14d);以及其它地方。由所有这些内容可明显看出,这样的信与義毫不相关;倘若扯上关系,反而有害于得救,因为对信产生危害,这样就使得信不再成为得救的唯一方法。关于当今教会之信不能与義相联,在前文已作解释(n.47-50);因此,这可以说是天命如此,改教者们出于他们的信仰势必充满热情地拒绝義与好行为;因为倘若他们将義与信联合,那就好比将猎豹与绵羊、豺狼与羊羔、老鹰和鸽子相联。这样的信还在《启示录》中被描绘为豹(13:2),并在《揭开启示》中加以解读(AR572)。但是,教会无信,无義之信,各是什么呢?没有信与義的婚姻又是什么教会呢?(请参阅n.48。)信与義的结合构成教会本身,它构成由主现在建立的新教会。

圣治 #52

52.⑵无限和永恒本

52.⑵无限和永恒本身必关注有限事物中来自它自身的无限(和永恒)之物。前面章节(48–51节)已经说明,无限和永恒本身是指神性本身;有限事物是指神性所创造的一切事物,尤指世人,灵人和天使;关注来自它自身的无限和永恒之物就是关注在它们里面的神性,也就是它自己,就像一个人在一面镜子中看到自己的形像一样。事实就是如此,这一点在《圣爱与圣智》一书有大量说明,那里尤其说明,受造宇宙中有人的一个形像,这就是无限和永恒的形像(317-318节),因而是神造物主,也就是永恒之主的一个形像。然而,要明白,神性本身在主里面,而来自它自身的神性是受造物中来自主的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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