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68

BE68.关于義(c

BE68.关于義(charity)与信(faith)之间并不相连,可从他们关于唯信称义之教导的相关内容中看出:信乃是出于公义而归算给人,并不需要行为(n.12a);此信被称为公义并非因義而成就(n.12b);好行为当完全排除在论及称义和永生的话题之外(n.12f);好行为并非必需作为得救的原因,得救必须要有好行为这一立场要被拒绝(n.12g,h,i,k);信仰与救恩不用靠着好行为来保护和保持(n.12m,n);与称义归给好行为,这样的好行为有害(n.14g);灵的作工,或恩典的作工——跟随信并作为信的果子——无助于人的得救(n.14d);以及其它地方。由所有这些内容可明显看出,这样的信与義毫不相关;倘若扯上关系,反而有害于得救,因为对信产生危害,这样就使得信不再成为得救的唯一方法。关于当今教会之信不能与義相联,在前文已作解释(n.47-50);因此,这可以说是天命如此,改教者们出于他们的信仰势必充满热情地拒绝義与好行为;因为倘若他们将義与信联合,那就好比将猎豹与绵羊、豺狼与羊羔、老鹰和鸽子相联。这样的信还在《启示录》中被描绘为豹(13:2),并在《揭开启示》中加以解读(AR572)。但是,教会无信,无義之信,各是什么呢?没有信与義的婚姻又是什么教会呢?(请参阅n.48。)信与義的结合构成教会本身,它构成由主现在建立的新教会。

圣治 #327

327.⑶若未得救,

327.⑶若未得救,那是人自己的过错。凡理性的人一听见以下真理,都会承认它,即:邪恶不可能从良善流出,良善也不可能从邪恶流出,因为它们是对立面。这意味着,从良善流出的,无非是良善;从邪恶流出的,无非是邪恶。承认这个真理,也会承认,良善不是被良善的接受者,而是被邪恶的接受者转变为邪恶的,因为每种形式都会将流入它的东西转化为某种具有自己性质的事物(可参看292节)。既然主是本质上的良善,或良善本身,那么显而易见,邪恶不可能从主流出,或由祂产生;但良善能被其形式为邪恶形式的接受对象转变为邪恶。就其自我而言,人就是这种对象。这自我不断从主接受良善,又不断改变它,以适合自己的形式,也就是邪恶形式的性质。由此可推知,人若不得救,错在他自己。诚然,邪恶来自地狱;但由于人把它当成自己的来接受,从而将它据为己有,所以无论说邪恶来自人,还是来自地狱,都是一回事。我需要按下列顺序说明,邪恶如何被据为己有,甚至到了宗教本身被毁灭的地步。

①随着时间推移,每种宗教都逐渐衰落并走向完结。

②每种宗教都是因人里面的神之形像的颠倒而逐渐衰落并走向完结的。

③这种情形的发生是由于遗传之恶世世代代的不断增加。

④尽管如此,主仍规定人人都能得救。

⑤祂还规定新教会要取代被彻底摧毁的前教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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