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68.关于義(charity)与信(faith)之间并不相连,可从他们关于唯信称义之教导的相关内容中看出:信乃是出于公义而归算给人,并不需要行为(n.12a);此信被称为公义并非因義而成就(n.12b);好行为当完全排除在论及称义和永生的话题之外(n.12f);好行为并非必需作为得救的原因,得救必须要有好行为这一立场要被拒绝(n.12g,h,i,k);信仰与救恩不用靠着好行为来保护和保持(n.12m,n);与称义归给好行为,这样的好行为有害(n.14g);灵的作工,或恩典的作工——跟随信并作为信的果子——无助于人的得救(n.14d);以及其它地方。由所有这些内容可明显看出,这样的信与義毫不相关;倘若扯上关系,反而有害于得救,因为对信产生危害,这样就使得信不再成为得救的唯一方法。关于当今教会之信不能与義相联,在前文已作解释(n.47-50);因此,这可以说是天命如此,改教者们出于他们的信仰势必充满热情地拒绝義与好行为;因为倘若他们将義与信联合,那就好比将猎豹与绵羊、豺狼与羊羔、老鹰和鸽子相联。这样的信还在《启示录》中被描绘为豹(13:2),并在《揭开启示》中加以解读(AR572)。但是,教会无信,无義之信,各是什么呢?没有信与義的婚姻又是什么教会呢?(请参阅n.48。)信与義的结合构成教会本身,它构成由主现在建立的新教会。
316.人自己的谨慎会使人确信并证实,一切良善和真理都来自人,就在人里面,因为人自己的谨慎就是他那从作为其情绪自我的自我之爱流出的认知自我;自我只会把一切都变成它自己的,因为它无法被提升越过这一点。凡被主的圣治引领的人都被提升在自我之上,然后看见一切良善和真理都来自主。他们甚至看见,凡在人里面来自主之物都是主的,从来不是人的。人若相信别的,就像一个人占有主人托他保管的财物,声称是自己的,或说据为己有;他不是一个管家,而是一个小偷。由于人的自我无非是邪恶,所以他也把这些良善沉浸于他的邪恶;它们由此被毁,就像珍珠被扔进粪堆,或酸性溶液一样。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