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68.关于義(charity)与信(faith)之间并不相连,可从他们关于唯信称义之教导的相关内容中看出:信乃是出于公义而归算给人,并不需要行为(n.12a);此信被称为公义并非因義而成就(n.12b);好行为当完全排除在论及称义和永生的话题之外(n.12f);好行为并非必需作为得救的原因,得救必须要有好行为这一立场要被拒绝(n.12g,h,i,k);信仰与救恩不用靠着好行为来保护和保持(n.12m,n);与称义归给好行为,这样的好行为有害(n.14g);灵的作工,或恩典的作工——跟随信并作为信的果子——无助于人的得救(n.14d);以及其它地方。由所有这些内容可明显看出,这样的信与義毫不相关;倘若扯上关系,反而有害于得救,因为对信产生危害,这样就使得信不再成为得救的唯一方法。关于当今教会之信不能与義相联,在前文已作解释(n.47-50);因此,这可以说是天命如此,改教者们出于他们的信仰势必充满热情地拒绝義与好行为;因为倘若他们将義与信联合,那就好比将猎豹与绵羊、豺狼与羊羔、老鹰和鸽子相联。这样的信还在《启示录》中被描绘为豹(13:2),并在《揭开启示》中加以解读(AR572)。但是,教会无信,无義之信,各是什么呢?没有信与義的婚姻又是什么教会呢?(请参阅n.48。)信与義的结合构成教会本身,它构成由主现在建立的新教会。
222.⑴人能被允许进入关于属灵事物的智慧,还能进入对它们的爱,却无法被改造。这是因为人有理性和自由;他凭理性可以被提升到几近天使的智慧,凭自由可以被提升到一种无异于天使之爱的爱。然而,爱如何,智慧就如何,或说爱的性质决定了智慧的性质。如果爱是属天和属灵的,那么智慧也会变得属天和属灵。但如果爱是属魔鬼和地狱的,那么智慧也是属魔鬼和地狱的;就其外在形式而言,因而在其他人眼里,这种智慧看上去是属天和属灵的;但就其内在形式,也就是其本质而言,它是属魔鬼和地狱的,不是在这个人的外面,而是在他里面。人们之所以没有注意到这一点,是因为他们是属世的,并在属世层面来看和听,外在形式是属世的。但在天使看来,内在性质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天使是属灵的,在属灵层面来看和听,内在形式是属灵的。
由此可见,人能被允许进入关于属灵事物的智慧,还能进入对它们的爱,却无法被改造;不过,在这种情况下,他仅被允许进入对它们的一种属世之爱,不会进入对它们的一种属灵之爱。这是因为人能允许自己进入属世之爱,但唯独主能允许他进入属灵之爱。人若被允许进入属灵之爱,就会被改造;但若只被允许进入属世之爱,就不会被改造。这种人大多是伪善者,其中许多是耶稣会会士;他们内心根本不信神性,表面上却像舞台上的演员一样玩弄神性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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