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68.关于義(charity)与信(faith)之间并不相连,可从他们关于唯信称义之教导的相关内容中看出:信乃是出于公义而归算给人,并不需要行为(n.12a);此信被称为公义并非因義而成就(n.12b);好行为当完全排除在论及称义和永生的话题之外(n.12f);好行为并非必需作为得救的原因,得救必须要有好行为这一立场要被拒绝(n.12g,h,i,k);信仰与救恩不用靠着好行为来保护和保持(n.12m,n);与称义归给好行为,这样的好行为有害(n.14g);灵的作工,或恩典的作工——跟随信并作为信的果子——无助于人的得救(n.14d);以及其它地方。由所有这些内容可明显看出,这样的信与義毫不相关;倘若扯上关系,反而有害于得救,因为对信产生危害,这样就使得信不再成为得救的唯一方法。关于当今教会之信不能与義相联,在前文已作解释(n.47-50);因此,这可以说是天命如此,改教者们出于他们的信仰势必充满热情地拒绝義与好行为;因为倘若他们将義与信联合,那就好比将猎豹与绵羊、豺狼与羊羔、老鹰和鸽子相联。这样的信还在《启示录》中被描绘为豹(13:2),并在《揭开启示》中加以解读(AR572)。但是,教会无信,无義之信,各是什么呢?没有信与義的婚姻又是什么教会呢?(请参阅n.48。)信与義的结合构成教会本身,它构成由主现在建立的新教会。
194.在刚才所提到的《圣爱与圣智》一书,我已说明:生命之爱从自身产生被称为情感的从属之爱,这些情感既有外在的,也有内在的;它们合在一起时,可以说构成一个领地或王国,其中生命之爱是领主或国王。我还说明:这些从属的爱或情感各自与自己的配偶结合;内在情感的配偶被称为感知,外在情感的配偶被称为思维;它们各自与自己的配偶同居,执行各自的生命功能;又说明:每一对的结合都像生命存在与生命显现的结合,该结合具有这种性质,一个若没有另一个,就什么都不是;因为生命的存在若不显现,算什么呢?生命的显现若非来自生命存在,算什么呢?此外,生命里面的这种结合就像声音与和声,或声音与言语之间的结合,一般来说,就像心跳与肺呼吸之间的结合;该结合具有这种性质:一个若没有另一个,就什么都不是,并且各自都通过与对方结合而成为某种东西。要么它们里面必须有结合,要么结合必须通过它们产生。
以声音为例。人若以为,只要声音里面有使它与众不同的东西,声音就不存在,就大错特错了。此外,声音对应于人的情感;由于声音里面总有某种与众不同的东西,所以一个人的爱之情感可以从他说话时的声音得知,他的思维则可以从声音的变化,也就是言语得知。正因如此,更有智慧的天使仅仅从一个人说话的嗓声就能发觉他的生命之爱,连同源于这些爱的某些情感。提及这些事是为了让人们知道,情感离了它的思维是不可能的,思维离了它的情感也是不可能的。关于该主题的详情,可参看本书,以及《圣爱与圣智》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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