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67

BE67.上帝并不关

BE67.上帝并不关注人的行为,只在乎人的信,这是从前两者(参阅n.64,65,一个是直接凭怜悯可瞬时得救,另一个是预定论)衍生的新邪说;当它被深入研究和细心思量时(正如当代一些睿智的神学家在做的事),可以看出它是来自唯信是第三个产物——借着预定论这头“狼”作为母亲被生出。然而,由于这个邪说是疯狂的,不敬的和阴谋的,因此迄今为止,它一直被封闭起来,可以说,就像被藏在子宫,或分娩后藏在胞衣内,以免丑态显露。(关于它的疯狂与不敬,可以在《揭开启示》AR463中看到)。

真实的基督教 #493

VIII.在自由中进

VIII.在自由中进入,并在自由中被接受的教会的一切属灵事物都会保留;

但以其它方式进入的不会保留

493.人在自由中接受的东西会留在他里面,因为自由属于他的意愿;自由因属于他的意愿,故也属于他的爱。其它地方(TCR 39, 263节)已经说明,意愿是爱的容器。属于爱,因而也属于意愿的一切都是自由的,这从俗话明显看出来,即:“我愿意这样,因为我喜欢这样。”反之亦然,即:“因为我愿意这样,所以我喜欢这样。”但人的意愿是双重的,是内在和外在的,也就是说,它属于内在人和外在人。因此,一个骗子、无赖可能在世人面前以一种方式行事和说话,与亲密朋友在一起时以另一种方式行事和说话。在世人面前,他出于其外在人的意愿行事和说话,而与亲密朋友在一起时,出于其内在人的意愿行事和说话;但此处的意愿是指内在人的意愿,就是他的主导爱所住的地方。从这几句话清楚看出,内在意愿就是人自己,因为他生命的真正存在和本质就在它里面;而理解力是它的形式,意愿通过理解力来使它的爱显现出来。人所爱并出于爱所意愿的一切都是自由的;因为凡从内在意愿的爱发出的,都是他生命的快乐;内在意愿因是他生命的存在,所以也是他的自我。正因如此,在意愿的自由中接受的东西会保留,因为它成为了他自我的一部分。另一方面,当人没有处于自由的状态时,凡引入他的东西都不会被如此接受或保留。不过,下文(TCR 496, 500节)会论述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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