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66.预定论也是当今教会信仰的产物,因为它源于对直接凭怜悯就可瞬时得救的相信,以及人在属灵之事上的全然无能为力和没有自由意志的信条(关于这方面更多信息,请参见下文n68,69)。预定论从这些信条跟随而出,如前文所述,就像一条飞行的火蛇生出另一条,或者一只蜘蛛孕育出另一只。预定论还从以下错误观念得出:在皈依宗教之举动上,人就像一根木桩那样毫无生机,事后他都不知道自己是否真的是一根因恩典而活着的木桩。因为,据说上帝在他乐意的时间和地点(因而由得上帝高兴)通过听道将信赐给人(n.11a);此外,拣选只不过是上帝的恩典,与人这方面的行动无关,无论这种活动来自属世的能力还是来自恩典(协和信条,p821,附录p182)。跟随信并由此作为信之证据的行为,当思想这些行为时,反映在心智上的貌似它们是肉体的作为,而运行它们的灵并未显明它们的起源,而是使它们像信一样成为恩典、因而出于上帝乐意所产生的效果。
【2】由上可知,预定论的教条很明显是从当今教会之信的而来,就像树苗从它的根发出,我可以说,这是该教会之信几乎不可避免的结果。这个教条首先由一些预定论者提出的,然后由高德加(Godoschalk),再由加尔文和他的追随者逐渐形成,最后在多特会议上坚定地并被确认,从那时起,它就被和堕落前预定和堕落后预定论者(SupraandInfraLapsarians)作为的帕拉迪姆神像(希腊智慧女神帕拉斯的神像),或者或者更确切地说,作为帕拉斯盾牌上的戈耳工(Gorgon)和梅丢萨(Medusa)两个蛇发女怪迎入他们的教会。
【3】照着预定论,有一些人注定要遭受诅咒,还有什么观念比这个更可憎,还有什么比这更残暴的概念可以施加于所信的上帝呢?因为对上帝有以下想法极其恐怖:作为爱本身和慈悲本身的主,愿意让许多人为地狱而生出,或者说无数人生下来就注定走向灭亡,也就是,注定成为魔鬼和撒旦;并且,出于他无限的神性智慧,他并未也不会为那些生活良善并承认上帝的人有所预备,借以逃脱永火与折磨。然而事实上,主是所有人的创造者和拯救者,他独自引领每个人,不愿一人灭亡。那么,还有什么比以下想法更骇人呢——在主引领和照管下的众多民族和百姓,被预定作为猎物交给魔鬼来满足它贪得无厌的欲望??然而,这真的是当今教会之信的产物;不过新教会之信避之如怪物。
356.启7:7.“西缅支派中受印的有一万二千”表示在那些将属于新天堂和主的新教会的人里面的属灵之爱,也就是对邻之爱。“西缅”在至高意义上表示圣治(providence),在属灵意义上表示对邻之爱或仁爱,在属世意义上表示服从和听从。在前两个系列中,经上论述的是那些在主的属天国度里的人;但在这个系列中,经上论述的是那些在主的属灵国度里的人;后者的爱被称为属灵之爱,也就是对邻之爱和仁爱。在圣言中,西缅及其支派之所以代表、因而表示这种爱,是因为他在流便之后、利未之前出生,而流便、西缅和利未这三人按顺序表示理解力中的真理或信仰,意愿中的真理或仁爱,行动中的真理或善行;彼得、雅各和约翰所表相同。因此,为叫西缅及其支派可以代表意愿中的真理,也就是仁爱和服从,他以“听”而得名,“听”表示理解真理,并意愿或服从真理;当经上说听见某人时,意思是理解它;当经上说听从某人或听从时,意思是意愿并服从它。
此处要说一说对邻之爱或仁爱:对邻之爱就是对服从主诫命的爱,这些诫命主要是包含在十诫的第二块石版中的诫命,即: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不可贪恋邻舍的东西。一个人若因这些事是罪而不做它们,就是在爱邻舍;因为仇恨邻舍,并出于仇恨想杀他的人不爱邻舍;想与邻舍的妻子行淫的人不爱邻舍;想偷窃并掠夺邻舍财物的人不爱邻舍,等等。下面保罗的这些话也教导了这一点:
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像那不可奸淫、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不可贪婪,或有别的诫命,都包在爱人如己这一句话之内了;所以仁爱就完全了律法。(罗马书13: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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