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66

BE66.预定论也是

BE66.预定论也是当今教会信仰的产物,因为它源于对直接凭怜悯就可瞬时得救的相信,以及人在属灵之事上的全然无能为力和没有自由意志的信条(关于这方面更多信息,请参见下文n68,69)。预定论从这些信条跟随而出,如前文所述,就像一条飞行的火蛇生出另一条,或者一只蜘蛛孕育出另一只。预定论还从以下错误观念得出:在皈依宗教之举动上,人就像一根木桩那样毫无生机,事后他都不知道自己是否真的是一根因恩典而活着的木桩。因为,据说上帝在他乐意的时间和地点(因而由得上帝高兴)通过听道将信赐给人(n.11a);此外,拣选只不过是上帝的恩典,与人这方面的行动无关,无论这种活动来自属世的能力还是来自恩典(协和信条,p821,附录p182)。跟随信并由此作为信之证据的行为,当思想这些行为时,反映在心智上的貌似它们是肉体的作为,而运行它们的灵并未显明它们的起源,而是使它们像信一样成为恩典、因而出于上帝乐意所产生的效果。

【2】由上可知,预定论的教条很明显是从当今教会之信的而来,就像树苗从它的根发出,我可以说,这是该教会之信几乎不可避免的结果。这个教条首先由一些预定论者提出的,然后由高德加(Godoschalk),再由加尔文和他的追随者逐渐形成,最后在多特会议上坚定地并被确认,从那时起,它就被和堕落前预定和堕落后预定论者(SupraandInfraLapsarians)作为的帕拉迪姆神像(希腊智慧女神帕拉斯的神像),或者或者更确切地说,作为帕拉斯盾牌上的戈耳工(Gorgon)和梅丢萨(Medusa)两个蛇发女怪迎入他们的教会。

【3】照着预定论,有一些人注定要遭受诅咒,还有什么观念比这个更可憎,还有什么比这更残暴的概念可以施加于所信的上帝呢?因为对上帝有以下想法极其恐怖:作为爱本身和慈悲本身的主,愿意让许多人为地狱而生出,或者说无数人生下来就注定走向灭亡,也就是,注定成为魔鬼和撒旦;并且,出于他无限的神性智慧,他并未也不会为那些生活良善并承认上帝的人有所预备,借以逃脱永火与折磨。然而事实上,主是所有人的创造者和拯救者,他独自引领每个人,不愿一人灭亡。那么,还有什么比以下想法更骇人呢——在主引领和照管下的众多民族和百姓,被预定作为猎物交给魔鬼来满足它贪得无厌的欲望??然而,这真的是当今教会之信的产物;不过新教会之信避之如怪物。

圣治 #43

43.有地狱的自由,

43.有地狱的自由,也有天堂的自由。思想并意愿邪恶,而且只要文明道德的法律不阻止,还谈论并实行它,来自地狱的自由。另一方面,思想并意愿良善,而且只要有机会,就谈论并实行它,来自天堂的自由。凡一个人在自由中所思、所愿、所说、所行的,他都感觉是自己的;因为每个人所拥有的一切自由都来自他的爱。那些陷入对邪恶的爱之人只会感觉地狱的自由是真正的自由,而那些处于对良善的爱之人则感觉天堂的自由是真正的自由;因此,恶人和善人都感觉其自由的对立面是奴役。然而,不可否认,只有其中一个是真自由,因为彼此对立的两种自由不可能都是自由。同样不可否认,被良善引导是自由,被邪恶引导是奴役,因为被良善引导就是被主引导,而被邪恶引导就是被魔鬼引导。

由于一个人在自由中所行的一切在他看来,都是他自己的,并且如前所述,出于人的爱行动就是出于自由行动,故可推知,与主的结合使得一个人似乎是自由的,因而是自己的主人;并且他与主结合得越紧密,似乎就越自由,因而似乎越是自己的主人。在他自己看来,他越明显是自己的主人,是因为神性之爱具有这样的性质,它想要它自己的东西属于别人,因而属于一个人或一位天使。一切属灵之爱和卓越的神性之爱都是这样。此外,主从不强迫任何人。因为凡人被迫所做的事似乎都不是他自己的,似乎不是人自己的东西不可能属于他的爱,因而无法被归给他当作他自己的。因此,人总是在自由中被主引导,在自由中被改造和重生。关于这个主题,我们将在下文予以详述,也可参看第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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