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65

BE65.简要分析:

BE65.简要分析:除了直接怜悯而瞬时得救之外,今时所信的救恩再没有别的了,可由此明显看出:唯独信——仅凭嘴上说出,同时在气息上表现出的保证——而不伴随義,嘴上的信就变得真实,气息上的保证就变成发自内心之信,这被认为是完成拯救的全部工作。因为,如果取消了通过由人自己践行義举所实现的合作,那么所谓“信自身流入”的自发性合作就成为被动之举,这不过是毫无意义的空话。这样的话,除了这些张口即来的直接呼求——上帝啊,求你拯救我们!因着你儿子受难,他以自己的宝血将我从罪孽中洁净了,因而在你的宝座前,将我们表现为纯洁,正义和神圣——还需要其它什么吗?据说,如果这些话没有更早说出,即便在死前最后一刻的这么做也可以作为称义的种子。然而,直接凭怜悯就可瞬时得救如今是教会中一条飞行的火蛇,宗教因它而废止,并引入虚假的安全感,还将罚入地狱归咎于主(详情可参阅1764年在阿姆斯特丹出版的《圣治》一书第340节)。

揭秘启示录 #87

87.启2:7.“灵

87.启2:7.“灵向众教会所说的话,凡有耳的,就让他听”表示凡理解的人,都应当服从圣言的神性真理对那些将属于新教会,也就是新耶路撒冷之人的教导。“听”既表示感知,也表示服从,因为一个人注意,是为了感知和服从。“听”表示这两者,这一点从常用语明显看出来,在常用语中,一个人会说“倾听”和“听从”某人;后者表示服从,前者表示感知。“听”具有这两种意义,这是由于对应关系;因为在天上,那些处于感知,同时处于服从的人就在耳朵的区域。由于“听”表示这两者,所以主经常说:

凡有耳的,就让他听。(马太福音11:15; 13:43;马可福音4:9, 23; 7:16;路加福音8:8; 14:35)

同样的话又说给了众教会,这从启2:11, 17, 29; 3: 6, 13, 22明显看出来。向众教会说话的“灵”表示圣言的神性真理;“众教会”表示基督教界的整个教会。“神的灵”,也就是“圣灵”,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51节);由于所指的是整个教会,所以经上不是说“灵向教会(church)所说的话”,而是说“灵向众教会(churchs)所说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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