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65.简要分析:除了直接怜悯而瞬时得救之外,今时所信的救恩再没有别的了,可由此明显看出:唯独信——仅凭嘴上说出,同时在气息上表现出的保证——而不伴随義,嘴上的信就变得真实,气息上的保证就变成发自内心之信,这被认为是完成拯救的全部工作。因为,如果取消了通过由人自己践行義举所实现的合作,那么所谓“信自身流入”的自发性合作就成为被动之举,这不过是毫无意义的空话。这样的话,除了这些张口即来的直接呼求——上帝啊,求你拯救我们!因着你儿子受难,他以自己的宝血将我从罪孽中洁净了,因而在你的宝座前,将我们表现为纯洁,正义和神圣——还需要其它什么吗?据说,如果这些话没有更早说出,即便在死前最后一刻的这么做也可以作为称义的种子。然而,直接凭怜悯就可瞬时得救如今是教会中一条飞行的火蛇,宗教因它而废止,并引入虚假的安全感,还将罚入地狱归咎于主(详情可参阅1764年在阿姆斯特丹出版的《圣治》一书第340节)。
868.“死了的人都凭着这些案卷所记载的,照他们所行的受审判”表所有人都照其外在里面的内在生命受审判。“死了的人”表示所有从地上死亡,然后在灵人界的人(866节)。“都凭着这些案卷所记载的”表示出于那时每个人所敞开的心智内层,如前所述(867节);“照他们所行的”表示每个人外在里面的内在在生命。在圣言中,“所行的”(works或行为)就表示这一点(参看72,76,94,141,641节);对此,我要进一步补充说明:既有心智的行为,也有身体的行为,它们二者同时是内在的,又是外在的。心智的行为是意图和努力,身体的行为是言语和行动;二者各自都从人的内在生命发出,而内在生命属于其意愿或爱。凡没有终结于行为的,无论是涉及心智的内在事物,还是涉及身体的外在事物,都不在人的生命中,因为它们虽从灵人界流入,却没有被接受,因而就像击打眼睛的图像,或像刺激鼻孔的气味,人会把脸别过去。关于该主题的详细内容可见于上述地方,那里通过从圣言引用的一些经文证明人照自己所行的受审判;对此,再从保罗书信中补充以下经文:
在神公义审判的义愤和显示的日子;祂必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罗马书2:5, 6)因为我们众人,必要在基督的审判台前显露出来,叫各人按着他所行的,或善或恶,受身体所作的事。(哥林多后书5:10)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