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65.简要分析:除了直接怜悯而瞬时得救之外,今时所信的救恩再没有别的了,可由此明显看出:唯独信——仅凭嘴上说出,同时在气息上表现出的保证——而不伴随義,嘴上的信就变得真实,气息上的保证就变成发自内心之信,这被认为是完成拯救的全部工作。因为,如果取消了通过由人自己践行義举所实现的合作,那么所谓“信自身流入”的自发性合作就成为被动之举,这不过是毫无意义的空话。这样的话,除了这些张口即来的直接呼求——上帝啊,求你拯救我们!因着你儿子受难,他以自己的宝血将我从罪孽中洁净了,因而在你的宝座前,将我们表现为纯洁,正义和神圣——还需要其它什么吗?据说,如果这些话没有更早说出,即便在死前最后一刻的这么做也可以作为称义的种子。然而,直接凭怜悯就可瞬时得救如今是教会中一条飞行的火蛇,宗教因它而废止,并引入虚假的安全感,还将罚入地狱归咎于主(详情可参阅1764年在阿姆斯特丹出版的《圣治》一书第340节)。
651.“丢在神烈怒的大酒榨中”表对他们行为的性质的审查,即它们是邪恶。将葡萄园的串串(葡萄)“丢在酒榨中”表示审查他们的行为,因为“串串(葡萄)”表示这些行为(参看649节)。但这酒榨因被称为“神烈怒的大酒榨”,故表示审查他们的行为是邪恶;因为“神的烈怒”论及邪恶(635节)。“酒榨”之所以表示审查,是因为在酒榨中,葡萄汁从葡萄、橄榄油从橄榄被压榨出来,从所榨出的葡萄汁和橄榄油就能判断出葡萄和橄榄的品质。由于“葡萄园”表示基督教会,“串串(葡萄)”表示行为,所以把葡萄“丢在酒榨中”表示审查基督教会之人当中的这些行为。但由于他们已将信与仁分离,并认为信就得救,无需律法行为,还由于从与仁分离之信所出的,无非是恶行,故这酒榨被称为“神烈怒的大酒榨”。在以下经文中,“酒榨”或“压酒池”也表示对行为的审查:
我所亲爱的有葡萄园在油之子的角上;他栽种上等的葡萄树,又凿出压酒池,指望结好葡萄,反倒结了野葡萄。(以赛亚书 5:1,2)
开镰吧,因为庄稼熟了;践踏吧,因为酒榨满了,酒池盈溢,他们的罪恶甚大。(约珥书3:13)
谷场和酒榨都不能喂养以色列人,新酒也必使她失望。(何西阿书 9:2)
那行毁灭的已经临到你所摘的葡萄,我使酒从酒榨绝流,无人踹酒欢呼,那欢呼却不是欢呼。(耶利米书48:32,33)
有个家主栽了一个葡萄园,在里面挖了一个压酒池,租给园户,但他们却杀了差给他们的众仆人,最后还杀了他的儿子。(马太福音21: 33-39)
在约珥书,“酒榨”也论及仁之良善,信之真理由这良善发出:
锡安的女儿哪,你们要快乐,禾场必满了麦子,榨池必有新酒和油盈溢。(约珥书2:2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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