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65

BE65.简要分析:

BE65.简要分析:除了直接怜悯而瞬时得救之外,今时所信的救恩再没有别的了,可由此明显看出:唯独信——仅凭嘴上说出,同时在气息上表现出的保证——而不伴随義,嘴上的信就变得真实,气息上的保证就变成发自内心之信,这被认为是完成拯救的全部工作。因为,如果取消了通过由人自己践行義举所实现的合作,那么所谓“信自身流入”的自发性合作就成为被动之举,这不过是毫无意义的空话。这样的话,除了这些张口即来的直接呼求——上帝啊,求你拯救我们!因着你儿子受难,他以自己的宝血将我从罪孽中洁净了,因而在你的宝座前,将我们表现为纯洁,正义和神圣——还需要其它什么吗?据说,如果这些话没有更早说出,即便在死前最后一刻的这么做也可以作为称义的种子。然而,直接凭怜悯就可瞬时得救如今是教会中一条飞行的火蛇,宗教因它而废止,并引入虚假的安全感,还将罚入地狱归咎于主(详情可参阅1764年在阿姆斯特丹出版的《圣治》一书第340节)。

揭秘启示录 #278

278.“就是众圣徒

278.“就是众圣徒的祈祷”表示在那些出于属灵的良善和真理敬拜主的人里面的思维,这思维属于源自属仁爱的情感的信仰。“祈祷”是指在那些倾吐祷告的人里面,属于信仰的事物,同时属于仁爱的事物,因为没有它们,祷告或祈祷不是祷告或祈祷,而是空洞的声音。“圣徒”是指那些处于属灵的良善和真理的人(可参看AR 173节)。“香”之所以被称为“众圣徒的祈祷”,是因为香味对应于对良善和真理的情感。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经上常说“悦纳的气味”(grateful odor)、“献给耶和华的安息之气”(如出埃及记29:18, 25, 41; 利未记1:9, 13, 17; 2:2, 9, 12; 3:5; 4:31; 6:15, 21; 8:28; 23:13, 18; 26:31; 民数记15:3, 7; 28:6, 8, 13; 29:2, 6, 8, 13, 36; 以西结书20:41; 何西阿书14:7)。在以下启示录的经文中,被称为“香”的“祈祷”具有相同的含义:

一位天使拿着金香炉,来站在祭坛旁边,有许多香赐给他,要和众圣徒的祈祷一同献在金坛上;那香的烟和众圣徒的祈祷,从天使的手中一同升到神面前。(启示录8:3-5)

诗篇:

求你侧耳听我的声音;愿我的祷告如香陈列在你面前!(诗篇14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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