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65

BE65.简要分析:

BE65.简要分析:除了直接怜悯而瞬时得救之外,今时所信的救恩再没有别的了,可由此明显看出:唯独信——仅凭嘴上说出,同时在气息上表现出的保证——而不伴随義,嘴上的信就变得真实,气息上的保证就变成发自内心之信,这被认为是完成拯救的全部工作。因为,如果取消了通过由人自己践行義举所实现的合作,那么所谓“信自身流入”的自发性合作就成为被动之举,这不过是毫无意义的空话。这样的话,除了这些张口即来的直接呼求——上帝啊,求你拯救我们!因着你儿子受难,他以自己的宝血将我从罪孽中洁净了,因而在你的宝座前,将我们表现为纯洁,正义和神圣——还需要其它什么吗?据说,如果这些话没有更早说出,即便在死前最后一刻的这么做也可以作为称义的种子。然而,直接凭怜悯就可瞬时得救如今是教会中一条飞行的火蛇,宗教因它而废止,并引入虚假的安全感,还将罚入地狱归咎于主(详情可参阅1764年在阿姆斯特丹出版的《圣治》一书第340节)。

圣治 #178

178.人不可以知道

178.人不可以知道未来,也是为了人能出于自由照着理性行动;因为众所周知,一个人会渴望实际拥有凡他所爱的,并通过自己的理性引导自己达到这个目的。人们还知道,一个人以理性深思的一切都来自对通过思维把它付诸实施的爱。因此,如果他通过神性预言知道效果或结果,他的理性就会停止行动,他的爱也随之停止行动;因为爱与理性一同终止于结果,并从该结果重新开始。理性的快乐就在于出于爱在思维中看见结果,不是实现之后,而是实现之前的结果,也就是说,不是当下,而是将来的结果。这就是带给我们所说的希望的东西,这希望随着人翘望或期待一个结果而在理性中消长变化。这种快乐完全存在于结果中,但之后会与属于它思维一道消退。

如果预知一个结果,同样的情况也会发生。人类心智不断处于三样事物中,它们被称为目的,原因和结果。其中无论缺失哪一个,人类心智都不在自己的生命中。意愿的情感是起源上的目的;理解力的思维是有效的原因或方法;身体行为,口中的言语或外在感觉则是通过思维所实现的目的的结果。谁都能清楚看出,当人类心智仅在意愿的情感中,接下来什么也没有时,或同样当它仅在结果中时,它就不在自己的生命中。因此,心智不从分离的这三者当中的任何一个,只从结合在一起的这三者中获得生命。如果预言发生的事,心智的这种生命或活动就会削弱并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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