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65

BE65.简要分析:

BE65.简要分析:除了直接怜悯而瞬时得救之外,今时所信的救恩再没有别的了,可由此明显看出:唯独信——仅凭嘴上说出,同时在气息上表现出的保证——而不伴随義,嘴上的信就变得真实,气息上的保证就变成发自内心之信,这被认为是完成拯救的全部工作。因为,如果取消了通过由人自己践行義举所实现的合作,那么所谓“信自身流入”的自发性合作就成为被动之举,这不过是毫无意义的空话。这样的话,除了这些张口即来的直接呼求——上帝啊,求你拯救我们!因着你儿子受难,他以自己的宝血将我从罪孽中洁净了,因而在你的宝座前,将我们表现为纯洁,正义和神圣——还需要其它什么吗?据说,如果这些话没有更早说出,即便在死前最后一刻的这么做也可以作为称义的种子。然而,直接凭怜悯就可瞬时得救如今是教会中一条飞行的火蛇,宗教因它而废止,并引入虚假的安全感,还将罚入地狱归咎于主(详情可参阅1764年在阿姆斯特丹出版的《圣治》一书第340节)。

圣治 #166

166.然而,人通过

166.然而,人通过光照被教导,因为教导和光照关系到理解力;事实上,理解力,也就是人的内在视觉,被属灵之光光照,就像肉眼,也就是人的外在视觉被属世之光光照一样。此外,这二者同样被教导;但内在视觉,也就是理解力的视觉,被属灵物体教导;而外在视觉,也就是肉眼的视觉,则被属世物体教导。既有属灵之光,也有属世之光;它们表面上很相似,但内里却不同。因为属世之光来自自然界的太阳,因而本身是死的;而属灵之光来自灵界的太阳,因而本身是活的。正是属灵之光,而非属世之光光照人类的理解力。属世和理性的光照不是来自属世之光,而是来自属灵之光。它被称为属世和理性的光照,是因为它是属灵-属世的。

灵界有三个层级的光,即:属天之光,属灵之光和属灵-属世之光。属天之光是一种火红的光,是第三层天堂里的人所享有的光。属灵之光是一种闪亮的白光,是中间天堂里的人所享有的光,而属灵-属世之光就像世上的日光。这是最低层天堂里的人所享有的光,也是天堂与地狱之间的灵人界里的灵人所享有的光;但在灵人界,这光对善灵来说,就像世上的夏日之光,而对恶灵来说,则像冬日之光。

然而,要知道,灵界的一切光都与自然界的光毫无共同之处;它们就像活物与死物那样不同。由此清楚可知,光照理解力的,不是像我们肉眼面前的那种属世之光,而是属灵之光。人不知道这一点,因为迄今为止,他对属灵之光一无所知。属灵之光起源于神性智慧或神性真理,这在《天堂与地狱》一书(126-140节)已经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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